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顶层设计 提升区域医疗服务保障能力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1-14568 | 发文日期 | 2021-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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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卫生 | 有 效 性 | 有效 |
4月13日上午,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第二批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电视电话会议,本次会议旨在推动落实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协议,部署下一步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马晓伟出席主会场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贺胜主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乐成将我省落实委省共建协议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作了简要汇报。
马晓伟指出,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卫生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均衡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问题的关键措施。各有关医院要开放合作、创新提质,不断加强学科建设,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马晓伟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与各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努力,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实现卫生健康领域的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李乐成指出,湖北高度重视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工作,坚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谋划和推进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我省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大事,纳入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公共卫生补短板强功能三年行动、重大科技专项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下一步我省将强化政策支持、资源整合、机制改革、体系布局四方面工作,全面落实好委省共建协议,加快省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全面提升我省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
据悉,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与我省共建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肿瘤、心血管、妇产、儿科、传染病、口腔、精神、呼吸、脑血管、老年医学、骨科、神经等13个专业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我省由同济、协和、省人民、武大口腔4家医院牵头,共计12家医院参与申报共建各类中心。同济医院已被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为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成为全国第6个国家级医学中心。(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