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1043372/2026-20302 | 发文日期 | 2026-06-25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消防救援局 | 文 号 | 鄂疾控函〔2026〕4号 |
| 分 类 | 卫生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疾控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省疾控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局组织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联合双随机抽
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抽查发起和配合部门
此次联合抽查任务由疾控部门发起,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配合参与。
二、联合抽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联合抽查的对象。省疾控局许可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按照5%的比例,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联合抽查内容。疾控部门负责抽查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生产条件与生产过程、使用原材料卫生质量等(详见附件);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抽查企业排污等与环保相关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抽查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抽查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联合抽查方式。本次抽查的对象,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县级的疾控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省疾控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局根据抽查内容分别对抽查任务进行业务指导和跟踪管理。
三、联合抽查时间及方法步骤
(一)联合抽查时间
2026年6月底至2026年11月底。
(二)方法步骤
1.联合抽查准备阶段(6月底前)。市、县级疾控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随机方式确定联合抽查对象名单并派发任务,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内容,分别依托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熟悉检查流程和要求。
2.联合抽查实施阶段(7月到11月)。市、县级疾控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实施联合抽查执法,对抽查事项进行逐项检查,认真收集各类证据资料,如实填写相关检查表格。联合抽查结束后,向被抽查对象通报联合执法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
3.结果录入及问题处理阶段(11月底前)。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市、县级疾控部门要会同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确定最终检查结果并及时录入,对在联合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转交相关职能单位处理。
四、联合抽查执法结果处理
(一)及时公开联合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市级疾控部门应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在联合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会同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二)联合抽查后续处理。联合抽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联合抽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维护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严肃性。建立完善部门内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工作站位。全省疾控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对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疾控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主动发起本地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要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升监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规范有序严格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各级疾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相关要求,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防范执法风险,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认真履职尽责,严谨细致对企业开展合规经营“健康体检”,严禁检查“走过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疾控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调查核实,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总结,常抓常新。在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参与单位要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分析,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总结提炼并适时推广,为今后工作提供指引参考,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持续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走深走实。承担此次抽查任务的市、县级疾控部门应于11月20日前将抽查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双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通过外网OA报省疾控局综合监督处。
省疾控局联系人:董欣欣,联系电话:027-87888917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张 恒,联系电话:027-88701989
省消防救援局联系人:李小虎,联系电话:027-87269208
2.2026年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双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消防救援局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0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