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适老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2025年6月26日 星期四

长者专区 无障碍 政务新媒体 网站支持IPV6 繁體|登录|注册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58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585号建议的答复

2023-07-26 17:04 省卫生健康委
索 引 号 011043372/2023-18065 发文日期 2023-07-26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卫生 有 效 性 有效

朱良如代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期防疫设备及物资的合理化使用的建议》收悉,我委会同省经信厅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冠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后,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将方舱医院,包括雷神山和火神山医院的医疗设备已分配移交相关医疗机构使用,最大程度发挥医疗设备设施作用。实施“乙类乙管”后,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会议精神,为疫苗接种、核酸检测而建的临时设施,将其保留并改变用途为群众服务,避免浪费和有备无患。另外,对于在疫情防控过程中配置的一批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及相关生活物资,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级政府要统筹清点数量,重新按需分配,避免造成浪费。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72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Scan me!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