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12-31
嘉宾: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李述永;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守同发;省教育厅副厅长邓立红;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陈诚;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龚定荣;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邓小川
内容:日前,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湖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湖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对我省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作出了长远规划。12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两个规划的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
妇女作为“半边天”,对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儿童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发展的未来和希望。尊重妇女、关爱儿童,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础。
日前,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湖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湖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对我省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作出了长远规划。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两个规划的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李述永女士;
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守同发先生;
省教育厅副厅长邓立红先生;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陈诚先生;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龚定荣先生;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邓小川先生。
首先,请李述永主席介绍两个规划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
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李述永: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非常高兴就《湖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湖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与大家进行交流。首先,我代表湖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湖北妇女儿童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妇女儿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省政府已先后颁布实施了三轮妇女发展规划和两轮儿童发展规划,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20年终期评估显示,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领域主要目标实现情况良好,对照两个规划的101项指标,99项达到目标要求,达标率为98%,两个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部分目标超额完成了任务。
全省妇女姐妹进一步实现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妇女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妇女人均预期寿命从2011年的76.7岁提高到80.35岁;女性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脱贫攻坚,全社会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以上,全省581万脱贫人口中含妇女267万人;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省、市人大代表中的女性比例分别比2011年提高6.6和9.88个百分点;妇女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障,半边天作用进一步发挥,在共建共享中实现全面发展。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中,我省奋战在各条战线的广大妇女同胞们,舍小家、顾大家,为抗击疫情作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巾帼力量。
全省少年儿童进一步实现优先发展、健康成长。儿童保健水平稳步提升,营养状况持续改善,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生长迟缓率分别为0.39%、0.65%,远低于目标要求;儿童教育普及程度和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总体保持增长,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1.9 %,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儿童福利水平大幅提升,基层儿童服务力量进一步增加,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儿童法律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环境更加优化,关心关爱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
但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与挑战。未来十年,我省正处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这也给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妇女儿童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制定和实施下一个10年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促进妇女儿童与全省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省妇儿工委认真组织开展了两个规划的编制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调研、专题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共识,最终由省政府正式颁布。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是一个汇聚民心、凝聚民智的过程,是一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两个规划的颁布,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工作重要精神的具体体现和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开始了新的征程。
在两个规划编制的过程中,我们坚持统筹兼顾,既兼顾妇女全面发展与儿童优先发展,又兼顾区域均衡发展,还兼顾一般人群与特殊人群发展;既保证与国家纲要对接,又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结合,一方面继承上一轮两个规划的有效目标和措施,保证规划的连续性;另一方面关注妇女儿童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现实性与可持续性相结合,既对长期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领域如妇女健康领域、儿童教育领域提高目标要求,又增加了妇女环境领域等我省特有目标,既立足当前,又具有前瞻性、挑战性与可持续性;坚持定量目标与定性目标相结合,以量化指标如各种比率、比例为主,以定性指标如逐步提高、控制在一定水平为辅,二者相互结合,互为补充。
两个规划均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序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及监测评估。妇女规划涵盖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和法律等8个领域,共81项目标、89项策略措施。儿童规划涵盖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和法律保护等7个领域,共67项目标、75项策略措施。
与国家两纲和上周期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相比,新一轮两个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
一是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两个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求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妇女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两个规划聚焦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建立更全面的全生命周期家庭支持体系,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对儿童的全方位保护等。
三是增加新领域新内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更好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两个规划分别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儿童规划新增加“儿童与安全”领域,扩大了儿童安全保护的范围,使儿童在人身、精神和网络等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免于受侵害,并得到特殊保护;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充实完善了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措施。
四是更加关注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质量。两个规划在关注妇女儿童生命健康的同时,将妇女儿童生存生活质量也纳入规划内容。如关爱65岁以上女性老年期痴呆病患者,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提高老年妇女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保障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关注妇女儿童心理健康、优生优育,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日常专用消费品的抽检合格率等。在满足妇女儿童生存的基础上,更加强调活得有质量、有尊严。
五是增加量化目标的设置。在保持与两纲目标基本一致的同时,两个规划中有依据的目标,都优先考虑使用定量目标,有利于更为直观地判断和衡量妇女儿童发展的水平。部分目标还设置了2025年的目标值,更有利于实际操作。
六是结合湖北实际设置部分内容。如儿童与健康领域将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按规定配备校医和卫生保健人员纳入目标;儿童与安全领域在儿童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增加了药品安全,并明确儿童药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妇女环境领域增加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等目标。此外,健康、教育等我省长期优势领域部分目标在两纲目标值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下一步,省妇儿工委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解读两个规划,营造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开展培训,提高专兼职队伍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细化目标责任,确保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落实监测评估,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体系。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中国网记者:请问,今后十年,我省在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方面将有哪些措施?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邓小川:
谢谢您的提问。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支撑。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始终坚持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目标,完善妇幼健康法规与政策,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早诊早治率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大幅提升,儿童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得到较好改善。今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部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采取措施,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
(一)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医疗卫生机构妇产科、儿科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中的作用。
(二)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做好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保健,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保健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提高筛查和服务力。
(三)加强围产期保健。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提供全程的、系统的、规范的优生优育服务,完善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网络,提高救治能力,为孕产妇提供心理指导和健康咨询。
(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联动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强化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广泛开展产前筛查,做好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不断提高筛查率、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
(五)加强儿童健康保障。开展儿童健康规范管理,推进儿童保健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加强儿童疾病综合管理,规范儿科诊疗行为。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规范建立儿童视力电子健康档案。
(六)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平台,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妇幼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我省在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方面将有哪些举措?
省教育厅副厅长邓立红:
落实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教育肩负着重要责任。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保障中小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力。通过实施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县域普通高中提升行动计划,“十四五”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和督导评估,继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着力消除“大班额”,办好“家门口学校”。
二、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德育和思政课大中小学一体化,着力提升德育实效。开齐开足体育课,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实施美育浸润计划,广泛开展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在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课程,建设一批示范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实验区,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学校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发挥教师课堂教学改革主体作用,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培育、推广一批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实施湖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国家和省级两级培训计划和“楚天中小学校长教师卓越工程”,健全省级统筹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造高水平教师队伍,缩小城乡教师差距。
五、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营造良好育人氛围。认真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用好家访制度,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办好家长学校,组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广泛参与指导服务,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加强家校社协同,推进中小学“五项管理”,全面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巩固“双减”成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防工作,切实保障校园和师生人身安全。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不断优化协同育人生态。
中国县域经济报:在《湖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中,儿童与福利部分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请问民政部门如何推动落实?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龚定荣:
感谢您的提问。民政部门作为儿童福利兜底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相关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是对全省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规划。省民政厅联合省发改委印发了《湖北省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未成年人保护、市(州)儿童福利机构、市(州)和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队伍建设等作出了具体规划。“十四五”期间,全省民政部门将按照《湖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和《湖北省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推动落实。
二是稳步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省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平均养育标准分别达到2129元/月/人和1325元/月/人。已有996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了保障范围,比照孤儿保障标准享受生活补助。下一步,我们将推进市州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积极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认定受理“跨省通办”工作。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泛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市(州)、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导各地依托12345政务服务平台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推进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配备和培训全覆盖;加大政府购买儿童类关爱服务项目力度,引入社会公益资源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积极破解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尤其是全省近26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面临的亲情陪伴、生活保障、学习教育、心理健康、安全防范、临时监护等问题,织密兜牢农村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立体保护网络。
谢谢大家!
长江商报记者: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在全国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工作,新的儿童规划也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列入重点目标。请问我省将如何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守同发:
感谢您的提问。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是一项有温度的事业。
国家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省发改委、省妇儿工委办、省住建厅会同有关省直部门,研究制定我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意见。我委已会同省妇儿工委办、省住建厅等部门组建了工作专班,开展了前期调研,制定了工作方案,抓紧推进我省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工作。
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四个一”:一是出台一个方案。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湖北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等。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将按职能开展相关领域儿童友好行动,制定标准体系或建设指南。各市州政府也将履行建设主体责任,整体制定落实建设方案。二是建立一个机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涉及20多个部门,为加强统筹,凝聚合力,更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拟报请成立省级推进机制,及时研究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落实重点任务。三是争取一批试点。“十四五”期间,国家将在全国范围内建设100个儿童友好城市,2022年启动第一批试点。省发改委将积极组织有建设意愿、基础较好的城市先行探索,“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2-3个城市纳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分批分期推进实施。对不具备整体建设条件的城市,鼓励从儿童友好社区起步,以点带面夯实基础。四是支持一批项目。支持将一批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等儿童友好城市示范建设项目及一批公办托育、普惠托育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夯实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基础。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中新社记者:我们省公安机关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新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后,如何进一步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陈诚:
谢谢您的提问。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破坏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毒瘤”。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加强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行为严重程度依法告诫和追究责任,依法打击震慑。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2000余份,有效预防家庭暴力行为的激化升级,家庭暴力警情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有力促进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两个规划”将反家庭暴力作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以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明确提出了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家庭暴力行为,并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规划”,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面向家庭大力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促进男女平等观念在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中落地落实,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二是健全完善反家庭暴力制度机制。出台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发布反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推动各地出台反家庭暴力相关规定,健全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三是强化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完善落实家庭暴力的发现、报告处置机制,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调查、立案和转处家庭暴力案件。四是加大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力度。严打违法犯罪,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开展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诫书情况的项统计,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并做好跟踪回访,严防家庭暴力行为反复发生,维护好家庭的平安和谐。
谢谢!
湖北日报记者:今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布,我们注意到新规划中新增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领域,请问我省在加强家庭建设方面将有哪些举措?
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李述永:
感谢您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2021年5月,《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施行。7月,省委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到省级,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此次出台的两个规划,参照国家两纲新增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领域,正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落实落地,也是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最新要求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湖北省妇联将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抓手,强化顶层设计,注重部门联动,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新时代湖北家庭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支持家庭发展,激发家庭活力。大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公共政策对家庭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婴幼儿照护、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依托新时代文明建设实践中心(所、站)和妇女之家等阵地,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鼓励支持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引导广大妇女、广大家庭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带动家庭成员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是促进家庭和谐,精准服务家庭。加强县级以上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搭建“互联网+”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提供多元化便捷服务。完善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服务网络。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推动将更多家庭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业提供家庭公共服务产品。
三是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推动专业化发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更加关注儿童情感、人格、习惯的教育和塑造。前不久,省妇联联合省教育厅和华中师范大学共建华中师范大学家庭教育学院,聚焦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人才培养,发挥教育平台、培训平台和智库平台作用,促进家庭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下一步,我们要做好“四个一”:建好一个湖北省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家爱学院”,推动成立一个家庭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培养一支专业化的家庭教育人才队伍,制定一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提升我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质量。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