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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116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116场

2020-07-04 10:44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0-07-03

    嘉宾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静;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余红岚;省委编办副主任杨卫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赵显富。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今天,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116场新闻发布会, 介绍我省出台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系列文件。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静女士;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余红岚女士;

省委编办副主任杨卫东先生;

省民政厅副厅长赵显富先生。

首先,向大家通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截至2020年7月2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8135例,其中武汉市50340例,其他市州17795例。

2020年7月2日0时至24时,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无境外输入病例。全省已连续45天无新增确诊病例,全省除武汉市以外的地区已连续120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7月2日24时,全省现有确诊病例0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全省累计病亡4512例,累计治愈出院63623例。

2020年7月2日0时至24时,全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转确诊0例,解除隔离0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0例。

通报完毕!

请周静女士介绍《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等5个文件的主要内容;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静:

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我向大家介绍《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等5个文件主要内容。

今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疫情防控工作时指出,要加快补齐治理体系的短板和弱项,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应勇书记在疫情防控期间就明确指示,要结合这次疫情大考,研究如何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城乡治理体系,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通过了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1+1+N”一揽子治理举措。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组织部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等5个文件,作为“N”的组成部分。

《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重点解决城乡治理体系不健全、协同共治合力不够、治理方式不优、治理能力不强、治理保障不足等问题,对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进行全面部署。在城市治理方面,围绕做强街道、夯实社区,从街道、社区、小区、物业四个层面,构建城市治理体系。在乡村治理方面,分别对乡镇、村、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四个重点领域的治理进行部署。在协同共治方面,围绕调动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领域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健全区域协同共治机制。在治理方式方面,注重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自治基础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教化作用和信息支撑作用。在治理能力方面,着力加强街道(乡镇)干部、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和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总的改革思路是:通过明责、赋权、扩能,理顺街道条块关系,提高街道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明确街道职能定位,逐步下放审批执法服务权限到街道,依法明确街道执法主体地位。每个街道扁平化设置3至6个内设机构,统筹设置3个直属事业单位。通过“减上补下”实现人员编制向基层配置,确保每个街道行政编制不少于15名、事业编制不少于30名。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总的工作目标是,建设一支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科学界定社区工作者范围,除了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居委会成员外,必须是区(市)统一招聘、街道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按照“四岗十八级”设定。薪酬待遇比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0.8至1.2倍确定,逐步达到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对现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区别情况、择优聘用,妥善安置。

《湖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实施办法》,把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推动在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常态化、长效化,做到平时服务、战时应急,主要解决社区工作力量不足、驻区单位与社区互联互动不够的问题。要求全省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在职党员干部都要到社区报到,每个社区每个工作日要有一至两名组织派遣的在职党员干部参加社区工作,要求所有在职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居住地社区工作每年不少于20小时。在职党员干部服从单位派遣或社区党组织安排,下沉社区宣传党的政策、联系服务群众、参与民主议事、参加志愿服务、维护和谐稳定、处理突发事件。

《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试点方案》,总体考虑是:按照“事业岗位、专编专用、择优选聘、动态管理”的工作思路,对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享受事业岗位待遇,提高保障水平,畅通发展通道,激发队伍活力。试点范围是武汉、襄阳、宜昌,试点对象是三市所辖范围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对连续任职达6年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聘为事业编制人员,仍在社区岗位工作;对任职不满6年和任职达6年以上、但未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比照事业单位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谢谢。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请余红岚女士介绍《关于深化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余红岚:

下午好!非常感谢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我省志愿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关心志愿服务工作,关于学雷锋和志愿服务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省委书记应勇同志充分肯定志愿服务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谋划制定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1+1+N”系列政策文件时,专门指示省委宣传部制订《关于深化新时代志愿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意见》对深化新时代我省志愿服务工作进行了规划,对推进志愿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作出了谋划,是促进全省志愿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指导性文件,对发挥志愿服务作用助推省域治理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紧扣壮大志愿服务力量,强调广泛开展志愿者社会招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发动志愿者,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作用组织干部职工注册成为志愿者,引导先进典型、知名人士做志愿者;积极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加强专业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实现志愿服务力量经常化储备、常态化服务。提出要在全省选树志愿之城、最美志愿服务社区(村)和最美志愿服务家庭,积极拓展志愿服务力量的汇集渠道

《意见》围绕完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指出要构建文明委领导、文明办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履行行政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县(市、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推动志愿服务一体化有序运作。加强志愿服务的行业引领,推动省市县志愿服务联合会、行业志愿服务协会发挥联系纽带作用,凝聚志愿服务力量。采取“公益岗位+志愿服务”工作机制、“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形成社区(村)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

《意见》着眼提升志愿服务能力水平,明确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贴近农村服务农民、面向社区服务居民,聚焦基层群众需求精准开发志愿服务项目,通过项目化推进志愿服务落实落地,使“生活共同体”成为“治理共同体”。指出要促进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完善“群众点单精准派单、反馈评单”机制,实现志愿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有机衔接,深度融入群众生产生活。

《意见》突出创新志愿服务工作机制,从建立资源融合机制、创新多元筹资机制、健全权益保障机制、推行激励嘉许机制、构建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等六个方面,为志愿服务提供支撑保障。强调要依法发展志愿服务基金,建立志愿服务书面合同制度、实施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健全志愿服务激励奖励制度、完善志愿服务回馈机制等,激发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特别是提出对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优秀志愿者,经村(社区)推荐乡镇(街道)审查、区(市)统一招聘,可以优先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公务员招录、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意见》同时指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志愿服务”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加强考核督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广泛弘扬,推动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健康发展。谢谢。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请媒体开始提问,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法制日报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社区治理,既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也要发挥居民自治功能,把社区居民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做到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请问,如何从制度设计上,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静:

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应勇书记的要求,我们要在建立健全协同共治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在街道层面,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通过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街道党的“大工委”制度,提高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确保有关职能部门闻哨而动、听令而行。二是在社区层面,深化“双报到、双报告”制度。由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联系单位和下沉党员干部,形成“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机制。三是在小区层面,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合力推进解决小区环境改造、公共设施改善等重大事项。四是完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机制。发挥群团组织枢纽作用,把群团组织联系的群众转化为参与基层治理的强大力量。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培育扶持基层所需的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新兴领域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把党建工作融进去,把治理资源带出来。五是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共治机制。社区党组织引导居民加入小区业委会、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等,建立与群众利益、情感、价值联结机制,推动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新华社记者: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志愿者穿梭于大街小巷,奉献在抗疫一线岗位,为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作出了积极贡献。请问深化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在保障志愿者权益方面有什么安排?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余红岚:

保护志愿者就是保护社会的良心,保障志愿者权益是深化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从实践来看,关心志愿者,保障志愿者权益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志愿服务组织、服务对象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我们将更加注重用制度、法律和市场手段保障志愿者权益。

一是用制度保障志愿者权益。坚决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严格执行岗前培训等保障制度。建立志愿服务书面合同制度,推广志愿服务范式合同,用合同来明确和保障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正当权益。建立完善志愿服务交通误餐补贴制度,由志愿服务组织者给予志愿者适当的交通、误餐等补贴,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二是用法律保障志愿者权益。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司法救助机制,针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维权等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是用市场手段保障志愿者权益。重点建立志愿服务保险托底机制,省级统筹为实名注册志愿者统一购买志愿服务基本意外伤害保险,多渠道筹集资金提高志愿服务保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公司设计符合志愿服务发展需求的险种。

谢谢!

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湖北在做强做优街道,明确街道职能定位,加强机构编制保障,提升街道承接能力方面有哪些考虑?

省委编办副主任杨卫东:

一是推动赋权明责。坚持党建引领,突出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功能,保障街道在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枢纽作用。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权责一致”原则,将街道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下放街道,依法明确街道执法主体地位。细化完善街道通用权责清单,制定街道赋权事项指导目录、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确保放得下、接得住、做得好、有监督。

二是坚持优化配置。统筹资源集约集成,以提升街道承接能力为导向,以完善街道机构职能体系为抓手,以优化基层治理力量配置机制为重点,着力形成“上面千条线、基层拧成绳、治理织成网”的工作格局。统筹设置、因地制宜,按照综合化、扁平化的原则设置3至6个内设机构。对适宜街道管理的职能部门延伸派驻机构,逐步将管理权限、编制、人员直接下放街道,设置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统筹动态调配编制,建立“市区统筹、重点保障、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统筹制度,确保各街道行政编制不少于15名、事业编制不少于30名。

三是注重减负增效。理顺条块关系,实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科学规范属地管理事项,防止简单向街道转嫁工作责任,切实减轻街道负担。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机制,提高街道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效率。推行“多网合一”机制,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推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整体联动。

湖北之声记者: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建设的意见》,请问有哪些具体举措?

省民政厅副厅长赵显富: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工作者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力量。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重心在社区,核心是人,迫切需要建设一支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措施。

一是明确身份。《意见》对城市社区工作者的范围对象进行了界定,包括符合条件的城市社区党组织成员(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社区党组织书记除外)、居民委员会成员以及区(市)统一招聘、街道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的社区工作人员。《意见》要求,社区工作者的选聘要严格资格条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能力关、作风关。

二是定岗定级。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发展体系。社区工作者岗位划分为“四岗十八级”,“四岗”即正职、副职、委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四类岗位,“十八级”即18个岗位等级,每类岗位对应12个等级,每三年调整一次。岗位等级与薪酬挂钩。

三是落实待遇。《意见》明确规定:市州、区(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的人均薪酬水平,逐步达到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组成。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按照不同等级给予一定职业补贴。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五险一金”,参照街道干部标准定期组织社区工作者体检。

四是加强管理。《意见》要求,实行社区工作者履职纪实制度,建立社区工作者“岗在小区(网格)、重在服务、责在连心”机制;建立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工作者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党员群众评议和组织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五是增强活力。《意见》还要求,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建立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制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领导岗位,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励社区工作者担当作为、奋发有为。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时间关系,今天最后一个问题。

湖北日报记者:物业管理是小区治理的难点。您刚才提到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联动机制,请问,在工作落实中,如何推动“三方联动”?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静:

小区物业管理已经成为承载各种群众利益、需求、矛盾的载体和平台,确实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基层治理的难点。解决小区物业管理问题,首要在建,关键在联。关于“建”,主要是建党的组织、建业委会、建物业服务企业。依托房管部门成立物业服务行业党工委,指导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和行业协会建立党组织,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加强小区业委会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探索创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新模式,采取政府兴办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兜底一批、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成立物业服务站自助管理一批、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提升一批,消除小区物业服务“空白点”,推动物业服务覆盖所有居民小区。关于“联”,要完善“三方联动”运行机制,关键是发挥好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引领、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小区事务管理,社区党组织牵头建立联动巡查、联动分析、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合力推进解决小区环境改造、公共设施改善等重大事项。赋予街道社区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级、行业评比、物业项目招投标中的“话语权”,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积极融入多元共治的社区治理体系。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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