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112场
时间:2020-06-22
嘉宾: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海洋;省财政厅副厅长钟芝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明方;黄石市常务副市长徐继祥;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金永红。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今天,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112场新闻发布会, 介绍落实《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文件的具体举措。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海洋先生;
省财政厅副厅长钟芝清先生;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明方先生;
黄石市常务副市长徐继祥先生;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金永红女士。
首先,向大家通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截至2020年6月21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8135例,其中武汉市50340例,其他市州17795例。
6月21日0时至24时,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无境外输入病例。全省已连续3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全省除武汉市以外的地区已连续109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6月21日24时,全省现有确诊病例0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全省累计病亡4512例,累计治愈出院63623例。
6月21日0时至24时,全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转确诊0例,解除隔离0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例。
通报完毕!
下面,请杜海洋先生解读《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文件精神。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海洋:
各位记者朋友:
下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关心、重视和支持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全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以来,特别是5月14日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召开以来,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重要突破口,在全省上下掀起了一股优化营商环境的热潮。尤其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一直倡导的服务企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已成为当前我省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议的高频词。
如何当好合格的“店小二”,真正体现出“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精神实质,切实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6月4日召开的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弘扬“店小二”精神 “十必须十不准”》,现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形式印发全省执行。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十必须十不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十必须十不准”是湖北向市场主体作出的庄重承诺。众所周知,“一诺千金”的典故出自湖北,说明我们湖北人自古以来就有重信用、守承诺的优良传统。自4月20日以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专项活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示范,以上率下,为我省市场主体送政策、解难题、增信心、稳预期,反馈收集了一大批市场主体遇到的难题和提出的诉求。尤其是我们了解到企业反映“开会多、材料多、检查多、收费多”的突出问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举一反三,聚焦政务服务、市场监管、信用政府、降费减负等企业群众高度关切的重点事项,一切奔着解决问题去,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向市场主体庄重作出了湖北之诺。
“十必须十不准”是湖北定制的“店小二”精神金字招牌。“店小二”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就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开门迎客的“店小二”。“店小二”的服务好了,自然顾客盈门,商贾云集,地方发展后劲十足;细心的媒体朋友可能会注意到,复工复产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每次会见企业家朋友、走访企业时,都必定会反复提及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率先垂范为我省擦亮湖北“店小二”精神这块金字招牌。于是,我们从十个方面入手,出台了刚性约束要求,明确规定了湖北的“店小二”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切实对湖北“店小二”精神内涵进行了实化、量化、具体化。
“十必须十不准”是湖北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具体行动。这次出台的“十必须十不准”的实施主体是“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囊括了所有为企业群众服务的政务服务机构和人员,足见省委、省政府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十必须十不准”紧扣常态化、基础性、突出性的“呼应”和“不扰”事项进行规范,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而成。一方面,为确保做到“有呼必应”,通知要求所有政务服务机构及平台必须全部开展“好差评”,对差评100%限期整改并反馈;对所有企业群众实名提出的诉求举报,必须实行首办负责、100%限期反馈,形成工作闭环。另一方面,为确保做到“无事不扰”,通知要求所有涉企会议、调研活动必须严格实行归口报批管理,除走访服务企业或企业家履行社会职务职责外,一个月安排同一家企业参加会议或到同一家企业调研不得超过一次;所有涉企检查必须实行清单管理并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总之,对十个必须做到的事项,要求坚决遵循执行,毫不含糊;对十个不准发生的行为,具体到场景化、可视化的点位,方便监督。
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担负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研究制定、推动落实和监督检查等职责。下一步,我们将把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推动落实“十必须十不准”为着力点和主抓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努力把我省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综合成本最低、企业获得感最强省份之一。
今天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请钟芝清先生解读《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相关内容。
省财政厅副厅长钟芝清: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根据发布会安排,下面我结合财政工作职能,就《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第四条“所有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做到‘零收费’”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激发创新创业活力,2017年,我省3项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实现了省定“零收费”。作为省级财政部门,主要是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对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按标准执行;对省定收费项目,巩固“零收费”成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收费基金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订阅号、政府门户网站等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相关政策在社会、企业中的知晓度。
二、加强收费基金清单管理。在中央、省收费基金政策调整后,及时修订我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并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上,更新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三、加大政策落实的督办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督办力度,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收费基金政策调研。深入企业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对企业反映比较大的收费项目,及时向中央有关部门反馈意见。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请彭明方先生解读《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相关内容。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明方: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发布会安排,我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就《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进行解读。
一、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省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专家咨询论证、第三方机构评估审查等制度。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加强与市场经济活动有关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优惠补贴等规定和做法的清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应审尽审,预防和制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政策措施制订实施。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深入实施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全面开展第三方机构评估审查工作,强化外部监督评估,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和水平。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对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三是加大公平竞争执法工作力度。以损害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聚焦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等,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度,严格落实准入负面清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二、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公正监管、科学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
目前,我们已制定《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两个清单”(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清单)、“三个不查”(无法律依据不检查、无计划不检查、无清单不检查)、“四个公开”(受检名单、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结果)的工作思路,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要求。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四个必须四个不准”要求,即:除不适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情形之外,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所有监管行为必须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施,不准“台外操作”;所有受检对象、检查人员必须按随机名单执行,不准随意调换;所有检查事项必须按清单执行,不准随意增减;所有检查结果必须按时公示,不准拖延公示或隐匿检查结果。二是进一步明确范围。要求对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和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监管事项,均应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实施检查。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制。通过建立一个“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一个全省各级政府部门统一使用的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一个通用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细则、一个部门联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一个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制度,来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三、对所有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为市场经营和创业创新营造宽松、包容、开放的市场环境
包容审慎监管,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的根本要求。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首先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凡可罚可不罚的,不予处罚,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今年6月,我们将2019年版清单中的36项内容扩充至涉及注册、商标、计量、认证检验等领域的50项内容。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实施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从理念、制度、行动上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实行“有温度的执法”。通过建立常态化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加强对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执行的社会监督,让广大市场主体切实享受到包容的利好。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请金永红女士就武汉市落实《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进行公开承诺。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金永红: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
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对“店小二”精神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为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若干措施》提供了重要指引,对“遭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的武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在此武汉作出庄严承诺,切实做好五个“着力”。
1、着力提高政务效能。大力推进“一网通办”,编制“一件事”清单和办事指南,清理并公布市区两级“权责清单”,对审批服务进行实时电子监察。加大政务信息归集力度,全面提高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档案运用率。将政务服务投诉办理情况纳入“好差评”,建立评价结果和差评整改“双公开”机制。
2、着力规范市场监管。全面清理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优惠补贴等方面的规定和做法,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应废尽废、应改尽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对同一企业的多个监管事项,尽可能合并或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大力推行包容执法、审慎执法、规范执法。
3、着力降低企业负担。严格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张清单”制度,落实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仅保留中央立项的收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一律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4、着力加强政府诚信。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得以审计作为支付民营及中小企业款项的条件,不得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为由,拒绝履行对民营及中小企业的付款义务。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造成政府严重失约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责任人依法严肃问责。
5、着力亲清政商关系。坚持“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原则,统筹各级涉企会议、涉企调研活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始终把“店小二”精神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十必须十不准”,以更好的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对冲疫情影响,支持企业活下来、留下来、强起来,为全省疫后重建、浴火重生做出应有贡献。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请徐继祥先生就黄石市落实《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进行公开承诺。
黄石市常务副市长徐继祥: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是省委、省政府打好疫后重振攻坚战,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在此郑重承诺,我们将严格执行“十必须十不准”,切实做到“三个一”。
一、决心一次下足。宣传做到广覆盖,在全市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形成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落实“十必须十不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发展核心竞争力,推进黄石疫后重振的关键举措和检验干部作风的“试金石”,纳入市委、市政府头号重点工程,强力推进。目标做到高标准,对标全国一流水平,围绕“十个必须”,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更大力度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力争黄石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努力打造长江中游最具投资吸引力城市。三是工作做到严要求。将“十必须十不准”细化方案、明确责任,排出时间表、画好路线图,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十个必须”不折不扣全部落实到位,“十个不准”坚决不越雷池一步。
二、措施一步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调整充实由市长挂帅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建由副市长牵头的优化政务环境组、优化市场环境组、优化创新环境组、优化法治环境组和作风保障组五个专班,高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任务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全力优化营商环境35条,我们将坚持改革攻坚、作风保障、制度建设“三位一体”,抓牢问题清单、事项清单、时限清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五个清单”,确保各项任务件件到位,事事落实。三是作风保障到位。坚持加强作风建设,对以“冷”“盲”“滑”“假”“僵”“梗”六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对有损黄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坚决公开曝光,严肃执纪问责。
三、工作一抓到底。一是建立“月调度、季排名、年评估”工作机制,强化检查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十个必须”任务的落实和“十个不准”制度的监督执行。二是建立问题交办、投诉处理机制。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24小时接受市场主体和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受理、交办有关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有诉必查。三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十必须十不准”落实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单位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考核排名靠后的挂牌警示,严肃追责问责。
承诺完毕,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请媒体开始提问,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湖北日报记者:请问“十必须十不准”第七条中明确了对同一家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一年不超过一次,如何理解和实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明方:
对同一家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一年不超过一次,主要是针对监管部门主动开展的监管执法检查,除投诉举报等七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均适用,主要是依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同时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来实现。
一是关于抽查对象。所有抽查对象实行全覆盖,包括已经抽查的企业也要纳入全量的抽查。
二是关于抽查方式。所有“双随意、一公开”的核心是通过监管平台,实行一次性的全量抽取。
三是关于抽查公示。“双随机”抽查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各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实现“四个公开”,即受检名单、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结果公开。
四是关于抽查的法律责任。“双随机”抽查不是放松监管或放任不管,而是强化监管的信用约束作用。凡是通过“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将全面纳入信用监管范畴。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记者:请问在政府采购领域,如何做到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的权利?
省财政厅副厅长钟芝清: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省财政始终坚持破除政府采购领域中各种不合理的门槛限制,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一是实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管理。我们印发了《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列出60条政府采购的禁止事项,为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方当事人设立了“高压线”。
二是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清理工作。通过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坚决纠正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做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可以让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充分做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备。从2020年6月1日起,首先在省扶贫办、荆门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试点。省级从2021年起、省级以下从2022年起实施的采购项目,按规定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做好政府采购投诉、信访、举报处理等工作,发挥政府采购救济机制的作用。建立政府采购诚信记录和“黑名单”,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做到一地受罚,处处受限。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服务,通过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咨询指导、信息发布等措施,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同时,通过综合运用行业组织自律、信息系统控制、大数据分析、信用评价、信息公开等管理方式加强监管,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持续优化我省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湖北之声记者:请问对列入市场监管部门《容错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是怎样处理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明方:
实施《容错清单》的主要目的是:对市场监管领域内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等的轻微违法行为,以行政指导、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方式予以纠正;符合不予处罚规定的,不予处罚;具备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情节的,予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在法律的框架中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空间,让企业享受更加充分的经营自由,最大可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能。
如何适用《容错清单》?首先,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首次实施《容错清单》所列轻微违法行为;二是实施轻微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较轻;三是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或者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的。但是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及扰乱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不适用《容错清单》。
其次,经核查认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可以适用《容错清单》的,应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指导等柔性措施予以纠正;需要责令改正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确认纠正后,不予行政处罚。但是,经责令改正、约谈、批评教育等当事人仍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中新社记者:请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违反“十必须、十不准”的事项如何反映诉求,又是怎么解决诉求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海洋: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根据“十必须、十不准”的规定,各类企业可以通过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12345热线电话举报。当然我们信访部门的阳光信访平台、各级各部门的领导信箱以及工商联的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等等,都可以接收和处理企业反映的问题。
企业家更关心的是由谁来解决,怎么解决。其一,就是落实首办负责,100%限时反馈。企业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时,受理或办理该项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处理、对事项办理全程跟踪,做好协调、督办,并100%限时反馈结果。其二,就是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哪个地方的企业、哪个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事,属地和主管部门都要积极认领,主动作为;其三,加强跟踪问效。省营商环境办将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定期会商涉企诉求纠纷办理情况,确保企业的合法诉求,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企业的诉求就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我们说做到“有呼必应”就是要解决企业家的关切。下一步我们还将把领导干部走访企业服务企业机制常态化,做到经常性的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在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的诉求,把诉求的问题解决在一线。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