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五十九场
时间:2020-03-29
嘉宾: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瑞勤;湖北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蒋茂芳;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监测处处长张文漫;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阳。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向培凤: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今天,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59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女士;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瑞勤先生;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蒋茂芳先生;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监测处处长张文漫先生;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阳先生。
首先,请李阳先生通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阳:
截至2020年3月28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7801例,其中武汉市50006例,占全省74%;其他市州17795例,占全省26%。
2020年3月28日0时-24时,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无境外输入性病例。全省新增确诊病例数连续5日零报告。全省除武汉市以外的地区已连续24日无新增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3月28日,全省仍在院治疗2054例,其中:重症515例、危重症195例。
截至2020年3月28日,全省累计病亡3182例。3月28日全省新增病亡5例,均来自武汉市。
截至2020年3月28日,累计治愈出院62565例,3月28日新增出院病例467例,均来自武汉市。
通报完毕!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向培凤:
请吕文艳女士介绍全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
大家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态环保工作。
一、总体情况
到目前为止,全省的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处置平稳有序,未发生影响环境安全的情况。一是医疗废物及时处置。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从疫情发生前的180吨/天增长到了目前的667.4吨/天,武汉市的处置能力由50吨/天提升到265.6吨/天,武汉市前期积压暂存的医疗废物3月2日实现清零,并与各市州一样,持续保持“日产日清”。二是医疗废水稳定处理。全省收治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点医疗废水均采取消毒措施,接收定点医院废水的13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三是生态环境总体安全。疫情发生以来,经对定点医疗机构(含集中隔离救治点、方舱医院)、医废处置单位、承担医疗废水处理单位(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集中式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复产复工企业等开展相关监测,全省水质状况总体与去年同期持平,水源地水质未受到疫情影响。
二、主要措施
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部派驻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全过程加强指导帮扶,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的单位和企业驰援湖北。疫情防控方面,环保工作重点抓了四个落实:
一是落实统筹调度。建立完善调度联动机制,及时部署落实各项工作,省指挥部先后下发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规范。省生态环境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定时召开视频工作例会,联动各地、武汉市各区,“一竿子插到底”,抓细抓实各项防控工作。采取召开视频会、下发督办函、现场帮扶和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督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是落实物资保障。在生态环境部和省指挥部的协调支持下,先后接收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40余家企业单位捐赠的转运车辆68台、移动处置设备32台、医疗废物周转箱(桶)18080只以及医用防护等大量物资,有力保障了医疗废物规范转运与及时处置,改善了一线人员防护条件。
三是落实环境监管。全省各地加强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安全处置现场检查,生态环境厅每天由一名厅领导带队,抽调骨干力量,与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三级联动,对武汉市涉疫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多轮全覆盖现场检查。全省累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承担医疗废水处理单位和集中式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复产复工企业等35745家次,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四是落实应急监测。加大人工监测力度,及时分析判断疫情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全省监测系统对33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手工监测,对788家定点医疗机构及隔离点和25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人工抽测。
下一步,我们将慎终如始,统筹推进服务复工复产和污染防治攻坚。继续做好医疗废物、废水安全处置工作,实现两个100%,即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切实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在环评审批、监管执法、政策支持等方面,积极主动提供服务,着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着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紧盯攻坚结账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紧补齐短板,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谢谢。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向培凤:
现在,请媒体开始提问,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经受了巨大挑战,请问生态环境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瑞勤:
谢谢您的提问。正如您刚才所说的,二月中下旬,全省尤其是武汉市医疗废物处置的确经受了极限考验,也可以说经历了一场艰苦的遭遇战。全省医疗废物处置量一度由疫情前的每天136吨增加到458吨,增长3.4倍,其中,武汉市由45吨左右增加到291吨,是平常的近6.5倍;武汉市的库存量最高的时候达到了192吨,出现爆仓现象;若不及时安全处置有可能影响疫情防控大局。
面对严峻形势,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应战,迎危而上,坚决阻断传染链条,主要体现三个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守住底线。生态环境部派出工作组赴武汉指导。省政府领导实地调研,多次督办,提出“四定”要求。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就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下达多项指令。省生态环境厅把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每日调度督办机制,加强现场执法监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能力。重点提升医疗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处置和防护五个能力。通过抢建专业的处置设施、增加移动处置设施、改造工业危废窑炉、打通垃圾焚烧协同、建设暂存库等措施,全省医废处置能力从疫情前的180吨提高到目前的667.4吨,其中,武汉市由每天的50吨提升到265.6吨(增加到5.3倍)。全省共建设了33座应急医废暂存库,总暂存能力1552.6吨;其中,武汉市17座,暂存能力1118.6吨。全省医疗废物运输车辆从144台增加到262台,其中,武汉市从24台增加到82台。武汉市医疗废物周转桶从4000个增加到1.9万个。
三是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及时启动区域应急协调处置预案,组织襄阳、黄石、咸宁等地协助处置武汉市医疗废物;其中湖北中油优艺公司在武汉市医废暂存量紧急的情况下,不惧风险、迎难而上,调集35台车辆、94名专业人员,星夜投入武汉市医疗废物处置主战场。
应该说在各方的艰苦努力下,武汉市已于3月2日完成了医废“清零行动”,全省医疗废物实现了“日产日清”的目标。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决做好全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请问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做了哪些工作,保证全省饮用水源地安全?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蒋茂芳:
为确保疫情期间群众的饮水安全,我们从强化风险源管控、集中式水源地应急管护、水源应急水质监测三个方面,落实应急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一、强化风险源管控,坚决阻断病毒可能存在的粪口传播途径。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涉疫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消毒处理技术指南,同时下发加强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环境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各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和接纳医疗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检查,督促落实涉疫污水病毒消杀和处理措施。同时每天对全省各地涉疫污水处理情况开展全面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各地科学开展污水消杀处理。通过各相关单位共同努力,全省各类涉疫污水实现了消毒处理。
二、强化水源地巡查,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到位。及时出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监管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地制定水源地应急巡查方案,增加巡查频次,全面消除饮用水水源地各类环境风险。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全省147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全覆盖多轮次地开展现场应急检查,持续加强对武汉市19个县级以上水源地开展压茬式现场巡查督导,直至疫情结束。
三、加强水源水质监控,随时掌握全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安排专人,每天对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进行监控,特别针对疫情防控特点,除常规水质指标外,重点监控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特征指标变化情况。同时,针对入春以来全省气温快速升高的情况,为及时应对个别地区可能出现的“水华”问题,指导对汉江干流以及重点湖库型水源地加强藻密度监测,做好“水华”预警防控工作,确保饮水安全。
目前,全省147个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满足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法制日报记者:疫情期间,生态环境质量是否受到疫情防控影响,是公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请问我省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上釆取了哪些针对性举措?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监测处处长张文漫: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部署,制定了应急监测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站点的监测预警作用。建立了覆盖所有地级城市和县级行政区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覆盖长江、汉江及其重要支流、重点湖库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监测结果显示,今年以来,全省空气质量良好,全省地表水质量保持稳定。
二是重点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采取手工监测方式,对全省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在饮用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余氯、生物毒性两项特性指标。疫情以来,对33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累计开展1100余次监测,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余氯浓度均低于自来水厂出水标准,生物毒性监测评价结果正常。在疫情较为严重的武汉市,19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余氯浓度均低于自来水厂出水标准,生物毒性监测评价结果正常。
三是加强对敏感区域的污染排放监测。组织全省监测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方舱医院、隔离点的废水排放累计开展5100余次抽测,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累计开展1200次抽测。在火神山、雷神山等定点医疗机构周边布设临时性的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对医疗机构周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预警,对邻近定点医疗机构的地表水开展水质抽测。利用移动车载监测设备,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周边空气质量进行走航监测。数据显示,抽测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总排口出水余氯浓度基本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均达标排放。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周边环境未出现异常。
总体上看,全省城市的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湖北经视记者:请问,大量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等医疗机构激增情况下,我们是如何做到疫情环境监管百分百全覆盖的?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蒋茂芳:
感谢您的提问!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管任务很重,要求很高,风险很大,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全力推进。
一是统筹力量,系统推进。省厅以及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和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将力量下沉一线,直接深入现场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全省上下一盘棋,着力统筹,整体推进。
二是建立机制,压实责任。对所有涉疫区域、点位,实行片区包干、人员包干。带着点位清单和问题清单,直奔现场核查。分轮次压茬式推进,确保每一个点位无遗漏,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落实。每日调度、每日通报,持续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有效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废水的安全处理处置。
武汉市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对火神山、雷神山等病人相对集中的定点医院、医废处理处置单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单位,投入更多的力量,采取更严格的举措。截至目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了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超过72000人次,累计检查涉疫点位36000家次,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都已整改到位。省生态环境厅在武汉市直接派出工作专班达到114组次。
疫情还没有结束,工作不能停歇,我们将一如既往,迎难而上,不获全胜不收兵。
荆楚网记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北得到国家和兄弟省市的无私援助和大力支持,包括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急需的专业设备、物资、人员等,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瑞勤:
感谢您的提问!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广东、江苏、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等41家企业和单位向我省生态环境系统捐赠了大批防疫物资和器材。截至3月26日,总计接收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备32台、医疗废物转运车68辆、医疗污水处置设备5台、医疗废物周转箱(桶)18080只、口罩13.73万个、防护服3.6万套、防护帽5.6万个、手套9.8万双、鞋套10.1万双,消毒用品76.9吨,极大缓解了我们防护物资急缺的压力。
在抗击疫情的紧要关头,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节能、北京航天旗下神禾集团、湖南薪火传、辽宁欧尔东公司、江有国际、河南利盈、深圳嘉力达、北京高能等25家公司派出310名技术骨干,驰援武汉等重点城市。其中,援汉队伍15支,共计254人。他们不顾个人安危,风雪无阻,星夜兼程,赶赴湖北武汉,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为我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实现“日产日清”的目标做出了巨大贡献,也涌现了很多感人的故事。
在这里,我想说,广大医疗废物处置人员,是病毒阻隔最后一道防线的幕后英雄,是病毒的“终结者”。谢谢各位。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向培凤:
今天最后一个问题:
湖北卫视记者:当前我省的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向好,请问在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复工复产方面,生态环境部门有哪些具体安排?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
感谢您的提问!我们总的考虑是两手抓:一方面坚持思想不放松,工作机构机制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坚守医疗废物、废水监管任务和收运处置2个100%的目标,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强化服务意识,以环评审批与环境监督执法2个正面清单的落实为重点,务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环保工作,服务复工复产,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服务:
1、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服务。细化操作,优化网上审批流程,严格落实豁免一批、告知承诺一批和优化服务一批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全面实行“不见面”审批,通过网络平台办理生态环境审批事项,采取视频、照片、网络等方式开展技术评估,最大限度实现“零跑腿”。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任务,形成管理闭环,落实企业环保要求与措施,不留后遗症,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2、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服务。制定《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分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和日常监管3类,出台针对疫情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4项措施,帮助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正面清单,实行“无事不扰”或“零打扰”。
3、支持保障的服务。第一种就是技术服务,联合组织专家团队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协助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帮扶企业稳定达标生产。第2种是资金的服务,争取国家和利用省级生态环保有关专项资金,对疫情重点地区和防疫重点项目给予倾斜。第3种是政策的服务,包括环保信贷支持,还有延期缴纳环保税,延期或免收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费用,来减轻企业的交易成本。谢谢。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向培凤:
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