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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例行发布会材料二: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进展和2015年重点任务

2015年1月例行发布会材料二: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进展和2015年重点任务

2015-03-25 00:00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进展
(一)深化医改,重点领域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公立医院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务院召开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会同5部门制定《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家和省级试点县扩大到1363个。2400多个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取消了药品加成,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初步构建运行新机制。部级领导带队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督查。情况显示,试点地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以上,制定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国家和省级试点城市达到63个。协调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研究制定省级医改综合试点方案,以点带面推进医改。
二是全民医保体系不断健全。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50%和75%以上。国家信息平台已与16个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制定了204个病种付费规范,57%的试点县探索实施了按病种付费。所有省份都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其中10个省已全面推开,全年筹资155亿元,243万人受益,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提高10-15个百分点。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年已有33万人获得救助。
三是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服务网络进一步巩固完善。做好常用低价药品和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工作,已完成7个品种的定点生产工作。5个试点省份实现了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与国家监测平台的互联互通。在17个省的34个县开展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人均35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守门人”作用进一步增强。
四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要突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并进行了部署。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组织遴选了559个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投入15亿元支持招收5万名住院医师参加培训,招收5600多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为基层储备全科人才。
五是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鼓励社会办医,截至2014年底,全国民营医院达到1.2万个,诊疗服务量同比增长13.4%。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累计近17万名城市医院医生到县乡医疗机构执业。
六是医疗秩序呈现可喜变化。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依法治理,打击涉医犯罪和“医闹”行为;一手抓“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建设。截至2014年11月底,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0.6%,医疗纠纷数量同比下降18%,人民调解成功率在85%以上,全国共有5万多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6000余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风险互助金,医疗秩序总体向好。
(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强。
单独两孩政策顺利落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和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决策部署。出台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稳定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各地做好宣传解读和政策衔接。目前,各地均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近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同时,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和家庭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11个省(市)启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在15个城市启动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
(三)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一是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成效显著。西非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刘延东副总理亲自研究部署。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扎实推进国内防范和援非抗疫两条战线的工作。对内,严防疫情输入;对外,连续4轮向西非国家提供价值7.5亿元的援助,派出600多名医疗队员和公共卫生专家在西非抗疫一线工作,援塞移动实验室和援利诊疗中心在病毒检测、病人留观和治疗、公共卫生防疫培训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新年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向援非抗疫全体医疗队员发出慰问信,广大医务人员深受鼓舞。
二是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覆盖近3亿人口。血吸虫病疫情降至历史最低水平。全国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建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65个,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在河北召开现场会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4%。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风险监测网络不断健全,完成21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新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68项。
三是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国1640家三级医院与3758家县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2.6万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接受了上级医院培训,培训农村卫生人员56万人次,支援乡镇卫生院3644所。强化医疗质量和技术管理工作,全国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下降2.4个百分点。
四是妇幼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国共有35万人参加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妇幼健康服务年系列活动圆满完成。扎实推进重大公共卫生妇幼服务项目,为600多万农村妇女进行了“两癌”检查,为1100多万农村夫妇提供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 860万农村住院分娩孕产妇进行了补助,为贫困地区试点县的82万婴幼儿免费提供了营养包。
(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直接组织《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工作并召开了启动会,国务院法制办已就《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首次开展了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案件9.3万件。
二是卫生计生事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中央投资230亿元支持4.8万个卫生计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有力保障了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发展。扶贫开发和援疆、援藏等工作扎实推进。
三是信息化步伐继续加快。制定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并开展服务试点工作,已有2000多家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应用电子病历的医院超过8000家。
四是科技创新取得新成果。新药创制和传染病防治科技两个重大专项取得重要成果。突破一批重大传染病防控关键技术,建立覆盖全国的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技术网络体系。
五是加强行风建设。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26个省份印发了具体实施办法。狠抓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落实,取得实际效果。同时坚持正面宣传倡导,注重典型宣传,在全国举办27场先进典型事迹巡回报告会,释放正能量。
六是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高层互访和多边交流机制。成功举办第七次中日韩卫生部长会议、中美健康峰会、世界家庭峰会,推动“一带一路”区域和周边国家卫生战略合作。第67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由我国提出的“获得基本药物”和传统医学决议,与世界家庭组织联合成功举办世界家庭峰会。
七是中医药工作稳步推进。印发《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健康旅游业发展。评选表彰了第二届国医大师30名。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第一批中医药国际标准。
二、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制订和落实《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的县(市)。落实《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试点城市。启动四省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工作,跟踪指导试点进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切实发挥托底救急作用。
三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用药管理。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扩大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
四是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药物政策协调机制,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部分药品价格谈判机制。推进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衔接。全面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五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实施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六是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制订分级诊疗的指导意见,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七是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和人事薪酬制度。推进医教协同,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新增5万名住院医师培训任务,研究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完善绩效工资制度。
(二)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做好人口动态监测。建立完善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研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深入推进诚信计生活动和基层群众自治,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示范)创建活动。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继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加强卫生应急工作,推进委应急指挥中心与各地互联互通。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建立国家卫生城镇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出台健康城市指标和评价体系。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和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和风险监测。
(四)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重点推进500家县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加强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全面建设“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积极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机制和规划体系。深化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积极实施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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