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公布湖北省2024年2月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卫生健康 | 有 效 性 | 无 |
一、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24年2月(2024年2月1日0时至2月29日24时),我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83967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无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13种共13620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新冠病毒感染、百日咳、梅毒,五种疾病的报告发病数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44%;丙类传染病7种70347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三种疾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9.66%。
二、传染病疫情趋势研判
(一)全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较低流行水平,主要流行株为JN.1系列变异株,感染病例以轻型为主。居民居家做好常通风,外出注意手卫生,进入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二)现阶段为百日咳、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膜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含百日咳成分疫苗、2剂次的水痘疫苗和含腮腺炎成分疫苗补种工作,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做好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落实因病缺课和晨午检登记,降低学校传染病疫情风险。
(三)3月是防治结核病宣传月,也是学校结核病高发月。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病意识和能力;落实在中考、高考体检中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对遗漏的人员及时进行补筛;严格执行休、复学制度,防止结核病在学校扩散蔓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