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公布湖北省2020年3月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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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卫生健康 | 有 效 性 | 无 |
一、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20年3月(2020年3月1日0时至3月31日24时),我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9109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无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13种共7162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梅毒、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五种疾病的报告发病数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90%;丙类传染病报告6种1947例,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三种疾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0.40%。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20年3月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未报告一般级别以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传染病疫情趋势研判
(一)3月份,全省 “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积极向好,但全省仍处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仍有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各地要继续全力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引导居民非必须尽量少出门,出门戴口罩,不聚餐,不聚集。
(二)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全省面临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所有境外计划来鄂的人员,要主动提前联系家庭成员或单位,告知入境(入鄂)航班、车次、活动轨迹、抵鄂时间、抵达社区时间等相关信息,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台账,主动要求外来人员登记,对境外人员要第一时间向辖区指挥部报告。
(三)我省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但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疫情反弹风险也在上升。各地要坚持“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为前提,以“社区干净、社会面干净”为基础,推动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的复工复产复市。
(四)各地要公布辖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和检测机构名单,满足群众自愿检测需求,做到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普通人群“愿检尽检”。检测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要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有条件的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并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