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适老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2025年3月19日 星期三

长者专区 无障碍 政务新媒体 网站支持IPV6 繁體|登录|注册

湖北省中医药事业“十三五” 发展规划

湖北省中医药事业“十三五” 发展规划

2017-05-09 17:55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索 引 号 011043372/2021-54236 发文日期 2017-05-09
发布机构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  号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发展卫生事业、全面建设健康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重要机遇期。为科学谋划全省中医药发展战略,建设中医药强省,根据《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中医药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十二五”时期全省中医药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成就巨大。

——中医药发展规模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随着国家实施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的推进,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不断加大中医药投入,中医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呈现出跨越发展的态势。“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有67个中医院安排了国家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35.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3亿元,地方配套和单位自筹22.6亿元)。通过建设项目的实施,全省中医院服务条件和就医环境极大改善,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医医疗业务大幅度增长。与2010年相比,截止到2015年,全省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由86所增加到93所,中医医院床位由16751张增加到40000张,增长133.9%,中医药诊疗人次由1095万增加到2083万,增长90%,出院人数由48万增加到124万人,增长158%,业务收入由33.5亿元增加到110亿元,增长228%。

——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通过实施“建设名院、打造名科、培养名医”的“三名”战略,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省评审确定了25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62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全省已经建成1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61个国家局重点专科和80个全国县级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建设了204个省级重点专科和7个省级民营中医院中医药重点专科。我省国家级重点专科总数在全国排位第九,居中南六省第一位。通过实施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三堂一室”建设,全省共建设1081个国医堂、87个名医堂、88个中医养生堂和257个知名中医工作室。全省共命名10个“全省中医药工作十强县”、331个中医药示范乡镇卫生院、2655个中医药示范村卫生室。武汉市等26个市、县被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市、县)”。

——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十二五”期间,全省中医药院校共培养中医学专业(包括中西医结合)博士205名、硕士650名、本科3120名、专科4000名,中药学本科及以上人员1160名。全省培养了20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研修人才,50名中医临床骨干通过了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出师考试,培养了108名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人,完成了45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410名县级中医临床骨干、690名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和232名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任务。“十二五”期间,湖北中医药大学李今庸教授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人事社会保障部评为“国医大师”。全省评选表彰25名“湖北中医大师”、61名“湖北中医名师”和110名“湖北省中青年知名中医”。各市(州)也开展了中医药名医大家的评选表彰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中医药传承创新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国家投入7000万元、省政府投入3亿元在省中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基地综合大楼已经竣工投入使用,业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立了重点病种的研究平台,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全省建立了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34个,全国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3个。系统整理了一批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方案和临床经验。建立国家中医药特色优势教育培训基地(中药类)3个,遴选培养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25名。开展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建立了24个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16个协同基地。全省共建设19个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50个二级实验室和1个一级实验室。取得690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在随州、大冶、浠水和巴东4个市、县开展中医药免费治疗艾滋病试点,累计治疗艾滋病患者330人,取得较好的临床疗效。在全省38个县开展了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完成中药品种数3292种、样方2313套,共采集中药标本79789份。

——中医药预防保健加快发展。全省建立了11个区域性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所有县级以上中医院都设立了治未病科和中医养生堂,积极向社会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冬病夏治”、“冬季进补”、穴位贴敷等中医药“治未病”特色服务。绝大多数基层医疗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

——中医药文化建设取得新成绩。我省蕲春李时珍纪念园和黄冈市中医院被确定为全国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罗田万密斋中医院和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被确定为全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全省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文化建设普遍加强,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制定了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在中医院的办院方向和医院管理的各个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都注重从外观设计和内部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在推进“三堂一室”建设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都进行了中式风格的装饰,具有鲜明的中国传统文化风格和浓郁的中医药文化特色。全省各地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各类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广泛宣传中医药知识,不断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中药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我省中药材和中药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整体竞争力不断加强,有6家中药企业进入全国百强医药企业。全省中药工业产值近200亿元。

(二)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我省将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中医药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

——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将有力推动中医药发展。党中央和国务院把发展中医药作为国家战略和重要的民生事业加以推动,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加以发展,不断加大中医药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把中医药传承创新列为专项重点投入。国家颁布了《中医药法》,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省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把发展中医药列为省级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中医药强省的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中医药持续快速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将会极大地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中医药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全省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中医药的需求日益增长,中医药发展的社会基础更加坚实。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其健康理念发生深刻变化,人们更加追求回归自然,追求健康生活方式,医学发展趋势也由疾病医学向健康医学转变。中医药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的诊疗模式和“治未病”的健康理念与当今人们的健康观念相一致,与现代医学发展趋势相吻合,中医药所提供的医药调理、康复理疗和养生保健等服务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已经采取了一系列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会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的改革,将进一步释放人们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中医药特色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发挥。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对于建立政府承担得起、群众自付得起、财政可持续保障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济社会新常态将激发中医药巨大的发展潜力。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以推动供给侧改革为动力,着力于转变发展方式,着力于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率和质量,这就要求中医药必须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挖掘和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坚持继承创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社会经济更加注重个性化和多样化消费需求,中医药辩证施治理念和个性化服务相一致,中医药的原创科技优势更加凸显。中医药健康服务业贯穿药材种植、药品研发、器械制造、健康服务等一、二、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强,开展创业空间广,拉动消费作用大,在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三)面临挑战

随着我省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维护国民健康的任务十分艰巨,中医药发展面临许多挑战。全省中医药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够合理,发展规模和水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中医药继承不足、创新不够、学术发展缓慢、特色优势发挥不够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符合中医药自身特点规律的人才培养制度不够完善、中医药高水平人才匮乏、基层中医药人员严重不足、中医药人员中医思维弱化的现象比较普遍。中药产业集中度不高,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医药可持续发展。中医药的标准体系不完善,海外发展存在许多法律和技术壁垒。全省中医药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管理职能分散,中医药治理体系和能力亟待提高。要解决好中医药发展的许多问题,使中医药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常态,需要更好的创新发展思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机制,全力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二、“十三五”发展中医药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继承创新,始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不断推进中医药学术进步,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坚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建设健康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通过实施中医药强省战略,不断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健全覆盖全省城乡、结构合理的中医药医疗和健康服务体系;完善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中医药协同创新的科技支撑体系。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不断壮大,中医药文化更加繁荣,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持续发展。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更为广泛,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更加完善,中医药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初步建成中医药强省。

(三)主要指标

到2020年,全省中医药发展水平达到以下指标。

中医药投入指标。政府加大对中医药的投入力度,确保中医药事业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达到10%以上。

中医区域规划指标。省中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和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分别建成全国一流的现代化中医医院和全省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科研和教学中心。100%的市(州)建有市(州)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标准。县级中医医院95%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中医医院水平。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国医堂,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中医医疗资源指标。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8张,到达55000张,民营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4000张。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医师数达到0.5人。

中医医疗服务指标。各类医院的中医总诊疗人次达到3000万人次,各类医院的中医出院总人数达到200万。

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指标。建立17个区域性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建立100个中医养生堂、2个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0个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立5个中医医养结合的示范基地。

中医药科技指标。建设1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5个重点研究室,取得1000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

中药产业指标。培育15个自主创新能力强、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中药工业产值占医药工业产值的30%以上。

三、“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全力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始终坚持中医医院的办院方向,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落实政府责任,推进公立中医医院进行管理体制、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探索建立符合中医医院特点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政策。推进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和建立中医医疗联合体,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落实中医医师多点执业,推行分级诊疗。实施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

(二)切实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

实施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全面建设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医院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立中医医院在中医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治方面的骨干作用。重点支持省中医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将其建成全国一流的现代化中医医院。加强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建设,将其建成全省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科研和教学中心。加强市州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逐步完善中西医结合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和完善中西医结合诊治重大疾病的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建设项目,支持市(州)级中医医院建设,建成区域内的中医医疗保健中心。每个县(市)建设好一所政府举办的公立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推动妇幼保健机构的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创建15个全国和50个省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推进“三堂一室”建设,在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国医堂”,继续开展创建国家和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城市中医特色示范社区工作,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建立覆盖省、市、县的重点中医专科体系;建成国家或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品牌中医专科。大力发展民族医药,加强恩施州民族医疗机构和民族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加强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医药传承保护与理论研究,推动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开展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中医康复、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方面不作布局限制。保证社会举办和政府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三)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以省政府文件出台《湖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全省所有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科和“中医养生堂”。加强“治未病”科室建设,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指导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融中医健康咨询、干预调理、随访管理为一体的治未病服务。探索创新中医药健康保障服务模式,积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康复、旅游、养老等新业态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会同有关部门在蕲春、武当山、咸宁等重点旅游地区建立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探索中医与养老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模式,建立一批中医医养结合的示范基地。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院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鼓励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中医保健和调理服务。

(四)全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省中医药研究院的建设发展。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和传统知识保护、整理和挖掘,建立中医药古籍文献数据库和知识库。加强中医药理论、技术和方法的继承研究,系统总结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和湖北省名中医临床诊疗经验,整理出版名医名家医案集。在中医药机构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研究室、工作室和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配备学术继承人,研究传承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大力促进中医药科技协同创新,以省中医药研究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室建设为主体,推动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中医药重大项目的研究,重点加强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病的联合攻关,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不断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设立省级中医药科研专项,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中医临床研究、中药新药研发和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制。建设我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心,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完善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开展民间中医药古籍、古方、单验方及特色诊疗技术建设中药炮制基地,切实做好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挖掘整理,形成规范、传承推广。做好全省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全省中药材资源动态监测和技术服务平台,建立湖北道地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组织编纂《湖北省中药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报告》和《中国中药资源大典》(湖北卷和神农架专题卷)。

(五)切实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建立健全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支持湖北中医药大学和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模式,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能力。不断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全面覆盖中医药领域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实现中医药师承教育的常态化和制度化。支持发展高等中医药院校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之中。鼓励中医医院的知名中医和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指导老师带徒授业,培养中医药人才。改革中医医师培养制度,积极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医教协同发展。切实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做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中医临床研修人才、中西医结合、中医定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项目的实施工作。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建立和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大力宣传中医药名医大家。

(六)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加强中医药文物设施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设好蕲春李时珍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罗田万密斋中医养生文化基地、随州神农中医药文化基地和荆州市荆楚中医药文化基地,打造李时珍等富有湖北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2018年举办李时珍诞辰500周年纪念大典,通过召开全省振兴中医药发展大会和建设中医药强省高峰论坛,举办李时珍医药节、国际李时珍文化产业发展论坛和学术研讨会、中国湖北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会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李时珍品牌的世界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与湖北中医药大学等单位共同建设湖北中医药博物馆和中药材科技园。加强中医药核心价值的宣传,督导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在办院宗旨、制度规范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国医堂建设,在医疗管理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具有中医药文化元素。继续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探索中医药文化的传播途径,加强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鼓励各级各类中医机构利用多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知识,传播中医药文化。

(七)大力发展中药产业

切实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建立全省中药材资源普查数据库。在鄂东大别山区、鄂西武陵山区、鄂西北秦巴山区等重点区域建设中药材资源动态监测和技术信息服务网络。支持大型中药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推动中药产业升级。以建设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为契机,促进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中药材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湖北道地中药材的规模化、规范化种植,积极构建道地药材产业链,形成一批道地中药材产业集群。

(八)全面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

积极实施“互联网+中医”战略,全面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建立湖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和全省中医馆(国医堂)信息云平台。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推动中医电子病历和中医健康

档案的数据交换与协同共享。结合中医药重点专科和适宜技术推广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中医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网。

(九)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

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中东欧国家的中医药合作,加强同捷克、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等国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实施一批中医药合作项目。配合我省支援阿尔及利亚的卫生工作,在阿尔及利亚建立中国中医中心。深化与港澳台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促进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支持湖北中医药大学办好海外学院,吸引更多的海外学生来鄂学习中医药。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与贸易,支持中医药机构和企业参与国际中医药的合作与竞争,推动中医药服务和产品的海外发展。

四、重大项目安排

(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

1.省级中医药研究机构和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将省中医药研究院(省中医院)纳入国家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项目、安排4家地市级中医医院纳入国家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建成区域性的中医医疗中心。

2.县级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安排35家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安排50家县级中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项目。安排500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项目。

(三)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项目

建设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3个、建设15个国家临床(中医类别)重点专科、10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5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和100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省级民营医疗机构重点专科15个。

(四)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建设完善24个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20个协同基地。建设2个国医大师学术思想研究室,建立100个国家和省级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工作室。

(五)中医健康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安排17个市(州)级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安排30个县级中医院中医康复科室建设项目。建设2个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0个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探索中医与养老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模式,建立5个中医医养结合的示范基地。

(六)中医药信息化建设项目

在省中医院建设省级中医药信息中心。安排80家县级以上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安排20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国医堂)信息网络建设项目。

(七)中医药科技项目

争取国家对省中医药研究院的建设项目。建设3个中医、中西医结合重大疑难疾病防治基地。培育10个科技创新团队,安排省级科研专项150项。

(八)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

建成3个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8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0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

(九)中药资源保护项目

建设湖北省中药材标本馆、1个省级中药材信息监测中心和2个中药材信息监测站、1个道地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

(十)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在阿尔及利亚建立中国中医中心。在捷克、马来西亚等国家建立中医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中医药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组织修订《湖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进一步健全发展中医药的地方政府规章,为促进中医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切实加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实行中医药全行业管理。严格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严格中医药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中医药诊疗活动和虚假中医药广告,规范中医药服务秩序和服务行为。制定中药材质量和中药饮片炮制的省级标准,加强中药材的质量监管,保证中药质量。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把发展中医药列为省级发展战略,建立湖北省中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建设,统筹全省中医药工作。各市(州)、林区、县(市)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中医药组织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把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把中医药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中医处(科)室,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配备专人管理中医药工作,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大中医药事业财政投入,确保中医事业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达到10%以上。落实各级政府举办公立中医医院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人才培养和重点专科建设,落实公立中医医院的补偿政策。改革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降低中成药虚高药价,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继续实行中药饮片加成销售政策,进一步扩大医保支付的中医药诊疗项目,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探索按中医病种付费等结算方式,鼓励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大对中药材种植和中药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药企业在贷款、发行债券和融资融券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药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筹资,引导募集资金投向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制定优惠的财税政策,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大中医药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加强舆论引导,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栏目和版面,广泛宣传中医药,营造全社会了解中医药、接受中医药、支持中医药良好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中医药的科学价值和重要作用,宣传中医药名医、名科、名院和一些好典型,宣传中医药科普知识,积极推动中医药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职业精神,切实加强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中医药人员的职业素养,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Scan me!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