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60号)要求,现提前下达2024 年 重 大 传 染 病 防 控 经 费 ( 项 目 代 码 : 10000019Z195110010004) 预算指标(详见附件)。该项预算指标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卫生健康”科目,支出列入“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科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 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工作,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各地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 标安排等工作。各地要在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额度内,根据 提前下达的任务量尽快启动相关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全面实 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分配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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