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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湖北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022-09-06 16:20 省卫生健康委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是保障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的项目补助经费,其实施主体是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覆盖湖北全省,湖北省所有人民群众受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省实施的主要内容以“全面实行零差率销售、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全面实行网上采购”为主,2021年还在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实施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做好短缺药品预警应对、降低慢病用药负担(提高基本药物保障水平)等方面积极推进,完善全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中央下达湖北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3848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3523.75  万元,执行率为99.26%。该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包括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乡村医生收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等多方面情况。

2.地方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地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70611.1万元,全年执行数为69631.52万元,执行率为98.61%;无其他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3.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预算资金4384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3848万元。

4.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项目资金执行43523.75 万元。执行率为99.26%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按因素法分配。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1年度,湖北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含村卫生室)持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管理系统及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情况实行信息化监管。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通知》,明确各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逐年增长机制,结合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制定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政策措施,同时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监测评价、降低负担等方面开展工作,整体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取得实效,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二是做好中央巡视整改“社区医疗公益性定位不够”问题,印发《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整改方案》,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包,定期收集、分析、反馈整改进度。督促指导全省5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改,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率达到100%

三是开展2020年度药品使用监测,采集全省全部三级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50%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共1137家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目录、配备使用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全省报送率达到100%。根据药品使用监测结果将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纳入2021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推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

四是印发《关于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选取同济医院等12家医院作为全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团队首批成员单位,优先选取儿童、肿瘤、抗微生物药物、心血管、慢性病等5个系统的药品进行评价,为提高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水平,促进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控制不合理药品费用支出提供科学证据。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我委办公室印发《湖北省2021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汇总了全省17个市州2021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和自评表。通过对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资金预算执行率、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收集资料,形成报告等工作,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持续、深入推进。

四、项目复核开展情况

通过复核全省17个市州2021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湖北省各项绩效情况达到国家要求。

五、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产出分析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为100%2021年度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运行情况良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继续坚持基本药物的主体地位,2021年网上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为62.74%,符合全省配备比例和使用金额比例不低于60%要求。

(二)有效性分析

202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投资执行率为 99.26%,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乡村医生年收入稳中有升,人均收入保持在每年3.9万元。全省17个市州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全部执行网上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

(三)社会性分析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达到预期目标,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在实施的过程中稳步前行。通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群众的就医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结论

(一)主要指标情况及结论

2021年度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在湖北省执行情况较好,起到了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维持基层医疗卫生正常运转、稳定乡村医生收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的目的。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我省高度重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强化了工作的执行实施,确保专项资金合理使用。二是强化管理。建立了实施基本药物的相关考核制度,定期对工作的开展进行督导,确保各项目单位规范运行。三是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到转账核算、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单位和村卫生室。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基层医疗机构部分药品供应困难。部分企业因成本上涨、原料药垄断或村卫生室地理位置偏远等问题,无法保障药品的供应和配送。部分药品价格上涨明显,加重人民群众用药负担。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储备仍然不足,技术力量薄弱。乡村医生和药学人员老龄化严重,学历低,专业服务能力弱,待遇低,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培养和充实。三是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滞后,医疗服务的规范性有待加强,在处方完整和医嘱规范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安全和合理性有待加强监管。需要继续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对不合理用药等突出问题进行严格监管。

(四)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合理用药相关培训等项目;或者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资金直达基层的基础上,允许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将部分资金用于开展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的落实和管理,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开展药学规范化培训,提高基层合理用药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健全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基本药物制度考核结果与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分配挂钩,避免平均分配导致的资金利用效率不高。三是适时调整基本药物目录,整合部分带量采购药品,增加基层医疗的药品可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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