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财绩发〔2021〕1号)要求,现将湖北省2020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中央下达湖北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4302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2991.09万元,执行率为97.04%。中央提前下达32490万元该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包括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乡村医生收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等多方面情况。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省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4434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4434万元,执行率为100%省级资金提前下达10590万元;市级补助5382.49万元,全年执行数为5240.46万元,执行率为97.36%;县级补助49311.28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8648.73万元,执行率为98.67%。其他资金(包括结转结余)29.5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9.55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预算资金123459.3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3459.32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项目资金执行121343.83万元,执行率为98.29%。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商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因素法核定分配。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湖北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绩效目标全部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转移支付资金按照项目要求省级已全部支付到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为100%。2020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运行情况良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继续坚持基本药物的主体地位,2020年全年网上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为61.36%,符合全省配备使用比例和销售金额比例不低于60%的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整体投资完成率为98.29%,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乡村医生年收入稳中有升,人均收入保持在每年2.7万元。全省17个市州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全部执行网上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达到预期目标,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在改革的过程中稳步前行,将国家医改政策执行到位。群众获得感、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执行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武汉市受疫情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量、基本药物采购量下降,同时武汉市部分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额兜底,影响了资金的执行。湖北省已要求武汉市加大资金的执行力度,通过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与资金的分配挂钩,推动工作的落实。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评价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为下年同类资金分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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