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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07-15 16:00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关于开展2019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工作的函》(国卫体改公改便函〔20206号)要求,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对全省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医疗机构能力建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6834万元。该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省级财政对全省13城市、64个县和25个市辖区分解下达了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6834万元。同时,省级财政下达配套补助资金22000万元。

下达资金后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卫体改公改便函〔20206号文件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工作的函》,要求采取市(州)自评、省级复评方式,按统一口径和时间节点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全省各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安排部署,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41日—12日,省卫生健康委安排财务、体改、医政医管、信息中心等处室负责此次绩评工作,按国家工作方案要求采取集中提取审核卫生健康财务年报、统计年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及全国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管理平台相关数据的方式,对全省及省内13个城市、64个县(市)的12项绩效评价指标和相关数据逐一复核、评分并排序,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6834万元全部到位。分两批拨付,第一批预拨24290万元,用于对全省13个城市、64个县、25个有区属公立医院的市辖区进行补助;第二批拨付12544万元,用于对全省13个城市、64个县及25个有区属公立医院的市辖区进行补助及对受国务院真抓实干激励表彰的宜都市进行奖励。

2019年省级财政下达配套补助资金22000万元全部到位。其中,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每个县150万元标准配套拨付64个县、9个农业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0950万元,对受到国务院激励表彰的宜都市配套奖励250万元,对省管12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108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中央及省财政补助资金均全部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我省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了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兑现了奖惩措施。2019年,中央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6834万元及省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11200万元均按照要求下达至各市、县、区,由各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公立医院改革方案要求拨付给公立医院;省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10800万元按照要求下达至省管12家公立医院。

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按时间节点拨付完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核定分配。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湖北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85.000分。全省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比、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同比稳步提升,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同比有所下降。推动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深化,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但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数占公立医院总数的比例仍然不高,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长期负债率仍然较高;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同比有所上升,在建立长效补偿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工作力度不够。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省所有市、县(区)均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其中县(市)64个、城市13个、市辖区25个、农业区9个。

2)质量指标。一是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截止201910月底,全省共组建125个县域医共体,覆盖全省17个市州的1119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452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96%。其中紧密型医共体占60%,全省14个县(市、区)被纳为国家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全省县域内就诊率达90%,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在全国率先搭建了医疗服务绩效评价平台,运用DRGs开展医疗质量评价;修订了19个学科225个病种临床路径,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持续开展三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2019年共命名省级三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137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66个,逐步提高医院管理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二是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20194月以来,在武汉市中心医院等33家医院开展省级试点,突出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明确了制定医院章程等15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全省20%的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和10%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开展制定章程的试点工作;我省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基本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在全省三级医院已实现全覆盖。三是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全省13个市州均已出台配套方案,21家试点医院已经实行了新的薪酬制度;建立公立医院工资水平动态增长机制,鼓励兼职兼薪;允许绩效工资总量突破封顶线,且每年可在控制线10%幅度内增长;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薪酬水平由单位参照人才市场价位合理确定;支付高层次人才的薪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医生多点执业可以获取合法报酬,兼职兼薪收入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3)成本指标。在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补助标准基础上,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数,对资金分配做了适度调整,同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20%的合理收入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经费弥补。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一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全省常住人口全人群签约率为29.42%,重点人群签约率为51.16%。二是做实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贫困人口签约数168万户,签约率87%;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为90.4%,大病、慢病门诊实际报销比例为88.13%。三是开展“健康扶贫荆楚行”活动。为10900余人提供义诊服务,帮助开展疑难手术172台次,免除贫困患者会诊费68.5余万元。

2)生态效益。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一是稳步推进医联体建设与发展。启动了6个城市医联体建设;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加大14个县(市、区)国家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力度,全省已组建县域医共体125个。二是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搭建湖北省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中心),升级拓展远程影像系统(PACS)应用,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监护和远程教育等功能;对9项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出台政府指导价,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运营,接入省平台的医疗单位的共计1246家,4356家医疗机构正在实施中。三是积极推进县域综合医改。省医改领导小组出台《深化县域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县域内建立起体系整合、服务协同、政策配套,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县域群众提供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

3)可持续影响。我委联合省财政厅出台《湖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对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鼓励地方探索以适当方式有效体现药事服务价值。以奖代补考评机制日趋完善,对督促各地加大改革力度、确保改革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19年,全省推动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加强体系建设,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57.47亿元用于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11.27亿元,争取地方债券资金46.2亿元,安排86个项目。二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人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69元,扎实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考核。推进慢性综合防治,累计建成和在建慢病示范区63个,慢病示范区市州覆盖率达94.1%,县(市、区)覆盖率达61.2%三是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全省17个市州、101个县(市、区)、90%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经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80%的三级医院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并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四是深入实施健康扶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健康扶贫“985”政策。扎实抓好大病专项救治, 25种大病患者133617人,已救治131037人,救治比例为98%;累计为22236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五是持续深化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制定了《2019年湖北省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提出了11项重点任务,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行动等,打出便民利民惠民的“组合拳”,全省50%的二级以上医院能够提供分时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医院满意度平台”数据显示我省三级医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且稳定在较高水平。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主要在建立长效补偿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主要原因

一是公立医院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县市改革目标不够明晰,只满足于取消药品加成,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综合改革推进不够深入;公立医院转方式、调结构的意识不强、内生动力不足;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不够,部分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控制成本的动力不足,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问题仍需加强治理,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等。

二是政府财政投入落实不够到位。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配备、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六项投入”的稳定、持续、长效的政府投入机制还不够完善,影响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良性运行。有关公立医院改制的政策不够明朗,缺乏明确的规范。

三是“三医”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够深入,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很好落地;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建立,药价虚高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亟待加大力度,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亟待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仍需深入推进,合理就医秩序还未有效形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以更大更实的成效惠民利民。

二是建立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兼顾医保基金支付水平和患者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实施价格动态调整,并对价格补偿未到位县(市),组建专班,分类分片,精准测算,加强指导,确保医疗服务价格补偿逐步到位。

三是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按病种收付费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进各地落实按病种收费为主、与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相衔接的收付费方式,同时,督导各地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政策,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优化收入结构,增强改革的内生动力。

四是进一步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保障责任,全面落实“六项投入”政策,逐步化解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建立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挂钩机制,保障公立医院公益性。

五是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以国家、省级试点为契机,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改革投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纳入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项目强力推进。总体上,全省医改财政投入年均增幅达25%,高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从2014年起,省级财政每年预算9600万元,在中央补助每个县(市)300万元的基础上,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再补助150万元/县(市);从2017年起,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省管11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经费1.08亿元,追加9个农业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1350万元。

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完善配套政策。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先后出台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供应保障、控制医疗费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等多个配套文件,建立起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体系,医改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不断增强。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开展了一系列政策解读、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湖北电视台、湖北之声、《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开办医改专栏,采取多媒体、多形式解读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报道基层典型经验,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改革预期,带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把握主旋律,增强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我省先后举办了县市党政分管领导、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公立医院院长等不同层面的改革培训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医”联动不够协调。2017年,我省出台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文件,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政策在部分地方尚未真正落地,医疗机构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不足;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健全,医药流通领域中间环节过多,流通企业集中度不高,药价虚高问题比较突出,“腾空间”不够;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亟待完善,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不够,部分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

二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够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形成,稳定、持续、长效的政府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公立医院的收入结构也不够合理,债务负担较重,影响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良性运行。

三是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家事业单位综合改革尚未整体推进,公立医院的人事编制、薪酬制度、绩效考核、法人治理等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单兵突进,缺乏政策支持。

(三)有关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加大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职业病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及康复医院的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力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制定详细的分配使用方案,将相关评价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加大绩效因素在补助资金中的比重,有效推动改革任务的落地。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工作,建议国家统一审定和发布卫生健康财务年报数据,便于各省及市、县考核评价。

三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财务制度的刚性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监管,切实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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