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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8年度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19-04-30 10:10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6号)有关要求,我们对中央2018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含公立医院改革、临床服务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三个子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央公立医院改革项目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中央财政对湖北省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转移支付预算34006万元。分两批拨付,第一批预拨17360万元,主要补助64个县市、25个有区属公立医院的市辖区及国务院表扬公立医院综合成效明显的当阳市;第二批拨付16646万元,主要用于13个城市、64个县市、25个市辖区公立医院改革补助。

设定年度绩效目标为:到2018年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达64个,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达13个,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有区属公立医院的市辖区达25个,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较上年提高,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比上年下降,所有县和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合理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力争控制在30%左右,公立医院患者满意度得到提高。

2.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省财政对全省13城市、64个县和25个市辖区分解下达了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4006万元。同时,省级财政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每个县150万元标准配套拨付64个县、9个农业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0950万元,对省管12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10800万元。

设定的绩效目标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覆盖率100%,取消药品加成覆盖率100%,药品收入(不含中药饮片)占医疗收入的比重达30%左右,住院患者县域内就诊率大于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8年,中央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4006万元及省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21750万元均按照要求下达至各市、县、区,由各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公立医院改革方案要求拨付给公立医院。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中央及省财政补助资金均要求用于公立医院改革补助;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开展了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了奖惩措施。20185月,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了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并接受了国家复核组的考评。综合运用评价结果,经省政府同意,对全省评价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排名靠后的地方(后10名)扣减了其补助资金,奖励给排名前10的地方和受到国务院表彰的县市(枝江市)。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其中县市64个、城市13个、市辖区25个、农业区9个。

2)质量指标。一是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全省共成立医疗联合体626个,其中医共体105个,医联体总数同比增加26%,紧密型医共体数量增加,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争取中央和省级投资12.3亿元,建设县级医院、疾控机构和妇幼机构;支持112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特色科室。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全省全科执业医生增加到13000多人。运用DRGs对三级医院开展医疗质量评价,评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68个。二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所有公立医院(含部队、国有企业、学校所办医院)已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现了新旧体制平稳转换。各市州、县市建立了以医院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监事会等主要形式的管理体制。省、市、县三级均制定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省卫生健康委、人社厅、财政厅等联合出台了公立医院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建立以社会效益、优质服务、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医院绩效评价体系。三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深化。我委联合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印发了《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 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明确10项重点任务。全省20%的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和10%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开展制定章程的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我省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基本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在全省三级医院已实现全覆盖。

3)时效指标。卫生计生财务年报显示,2018年,全省公立医院药占比28.82%,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收入占比31.38%,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

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29.36%,同比上升;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29.42%,同比下降。

4)成本指标。在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补助标准基础上,将2018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因素,对资金分配做了适度调整,同时,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经费弥补了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20%的合理收入,对公立医院能力提升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5)经济效益。2018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收入8703620.73万元,同比增长12.77%人均门诊费用232.8元,同比降幅4.7%;人均住院费用8324.91元,同比增长7.8%,增幅显著放缓。

6)社会效益。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救治9种大病患者1.9万人,救治率95.79%;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签约服务人数419.9万人,签约率达到80.98%以上;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预计达到90%以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预计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个人自付比例进一步下降。

7)生态效益。进一步规范医疗联合体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全省共成立医疗联合体(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和边远山区远程医疗协作网)626个,其中医共体105个,覆盖了全省89个三级医疗机构,210个二级医疗机构和960个一级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已覆盖884家基层医疗机构。促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

8)可持续影响。全省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对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总体补偿率为22.3%,有效保障了全省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总体补偿可持续;以奖代补考评机制日趋完善,对督导各地加大改革力度、确保改革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9)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18年,全省加快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强化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优化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构建慢性病防治结合工作机制,建成54个省级以上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将晚血病人救治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部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免费住院治疗和解锁救治。三是推进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提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争取中央、省级投资12.3亿元,支持35个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四位一体”健康扶贫保障制度稳步夯实,全省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58%,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33%;大病专项救治加快推进,全省9种大病确诊患病人数19889人,已经救治19051人,救治率95.79%,基本做到“应治尽治”,各地基本做到了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五是启动实施了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出台了“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行动方案,全省二甲以上医院基本实现多渠道预约挂号、多类型自助服务设备、互联网移动APP(微信、支付宝)“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通过对部分省属公立医院、城市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开展患者就医满意度调查显示,满意度为81.3%,群众就医满意度得到一定提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为12.77%,增幅同比上升2.07个百分点。

1.主要原因。

一是“三医”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够深入,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很好落地;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建立,药价虚高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亟待加大力度,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亟待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仍需深入推进,合理就医秩序还未有效形成。

二是公立医院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县市改革目标不够明晰,只满足于取消药品加成,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综合改革推进不够深入;公立医院转方式、调结构的意识不强、内生动力不足;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不够,部分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控制成本的动力不足,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问题仍需加强治理,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等。

三是工作力度不到位。2018年,我省将控费任务分解至各市、州、县及各级公立医院,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医疗费用监测,定期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各项指标,接受社会监督,并建立考核问责机制。但各地督查考核力度不够,相关政策未能有效落实,部分市、州及公立医院2018年医疗费用增幅超过了预定目标,导致全省未能完成总体控费目标。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对过度医疗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着力纠正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广应用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推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是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指导各地加快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包括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三是严格考核,强化结果应用。开展2018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进一步完善补助资金分配与评价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将控费工作落实情况、控费目标实现情况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公立医院基建投入、设备购置投入、重点学()科建设投入、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等挂钩,对于控费目标排名靠前的医院予以优先考虑,对于达不到控费目标的医院,将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根据情况核减或取消资金补助。同时,将医疗费用控制工作纳入对所属公立医院目标管理、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和院长任期考核范围,提高控费指标所占的考核权重,对未按照目标完成费用控制要求的院长,追究其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湖北省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鄂卫生计生办发〔201725号),明确提出公立医院绩效考评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职工工资总额、重大项目立项、重点学科建设、医院等级评审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对考评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追究。同时,建立绩效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将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结果纳入信息公开范围,按程序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20183-4月,省医改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物价局联合开展了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并接受了国家复评,经省政府同意后,全省通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情况。在预拨2019年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时,我们落实奖惩措施对部分改革工作先进县市予以资金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县市扣减经费安排。

二、中央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中央下达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转移支付资金8890万元,为我省每个国贫县支持1家县级医院和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和人员培养工作等。该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包括覆盖贫困县和机构数量、远程医疗设备配置和业务开展情况、专科建设和患者满意度等多项指标。

2.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中央资金30日内拨付到28个国贫县,地方落实配套资金300万元。根据国家设定的绩效目标,我省对该项目覆盖贫困县和机构的数量、远程医疗设备配置和业务开展情况、专科建设和患者满意度等多方面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18各级财政预算资金9190万元,其中中央投入889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0万元。项目资金由按中央财政规定的因素分配各地,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全省工作的业务指导。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各级财政预算资金9190万元,截至目前已执行5657万元,执行率为61.5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省级还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级贫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服务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对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因该项目于201810月份下达我省,目前各地正按照上级要求稳步推进,预计设备采购工作下半年实施完毕。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全部覆盖了我省28家国家级贫困县县医院,经费已经全部拨付到位。为切实增强国贫县县级医院的服务能力,我省结合城乡对口支援项目和健康扶贫荆楚行活动,定期派驻专家到贫困县县医院开展帮扶,并组建省级医疗队,到37个贫困县定期开展巡回医疗,帮助开展大病集中救治和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县级大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减轻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看病就医负担。2018年,28家项目医院受支持专科门诊数量较上一年度提升了5%以上,专科手术数量提升了6%以上。有90个县(市、区)接入系统,覆盖率达到87.4%。其中,项目实施单位中已有54家配备基层远程医疗设备,开展基层远程医疗项目,占项目实施单位的96%。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8个国贫县县域就诊率较2017年提升的县有18个,达到60%目标值。28个贫困县中12个县的20个专业被评定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比2017年增加5%以上,28个项目县医院常见病寄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能力得到提升,且均开展了新技术或新项目。中,28个县有23个县级医院上转率较上年出现下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较2017 年增加6.4%。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全国公立医院移动互联网满意度调查报告(湖北)显示,28家项目医院的门诊患者满意度(分挂号体验、医生沟通、护士沟通、环境与标识、隐私、医务人员回应性6个维度)和住院患者满意度(分护士沟通、医生沟通、疼痛管理、药物沟通、出入院信息及手续、医务人员回应、饭菜、对亲友态度、环境与标识9个维度)均较2017年有所提升;群众对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满意度较上一年度提升19%。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评价结果拟在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将评价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为下年同类项目资金分配依据。

三、中央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中央下达转移支付地方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建设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共32464万元(其中2017年预拨经费23095万元,2018年结算资金9369万元)。2015-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人数550人(2015150   2016130人,2017130人,2018 140人),共拨付600万元;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陪人数10348人(20163240人,20173748人,20183360人),共拨付27829万(其中2017年预拨经费22047万元,2018年结算资金5782万元);2018年助理全科医师在陪人数496人(2017256人,2018240人),共拨付944万(其中2017年预拨经费560万元,2018年结算资金384万元);紧缺人才紧缺共计765人(其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50人,儿科医师转岗培训80人,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65人,麻醉医师培训35人,康复医师培训35人,出生缺陷培训200人),共计1064万元;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共七项共计11341人(其中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23人,1.5//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75人,1.5//年。骨干乡村医生培训131人,1.5//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370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1823人,村卫生室人员7438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1481人),经费1491万元;万名医师支援县医院人员140人,2.4//年,共计336万元;全科医师特岗计划100人,共计200万。收到中央资金30日内已全部拨付到各市州和省级项目单位。

2.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收到中央资金30日内,省内按照中央预算和绩效目标已全部拨付到各市州和省级项目单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2464万元已全部按规定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予以拨付,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2464万元已执行31183万元,执行率95.9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18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严格管理2018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建设项目,较好地完成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省级财政及时将国家专项资金下达各培训基地,各地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保证了专款专用。全省学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均得到较好的落实,国家审计署对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审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符合国家管理规定。全省基地社会学员工资待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一学年平均收入达到3500/月。

二是省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省级配套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财政厅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经费纳入省卫生计生委部门预算统一编制,2018年省级配套经费为3978万元。其中对2018年在陪人员每人补贴0.25万元,共计2629万元;295万元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经费;对201620172018助理全科医生671人,省级财政每人补贴0.5万元,共补助671万元;对紧缺人才省级每人补贴5000元,共计383万元。各地和培训基地按照“政府投入、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培训学员补助经费投入。每个基地对每名住院医师年平均补助达到3万元,全省各基地补助住院医师共计近1亿元。

三是督导评估实现了常态化。2018年,我省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终评估改为全年常态化评估,并将住培资金使用情况列入评估指标。上半年,我省首先对10家培训基地进行评估,并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促使各培训基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下半年我省又对12家基地进行检查评估,通过常态化的督导检查,促使各培训基地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效果,推进了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18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人数10348人(其中2018年计划招录人数3360人,招生总人数是4126人,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其中四证合一947人。全科561人,儿科270人,妇产科252人,麻醉科255人,精神科45人。)、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在培人数123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在培人数496人(其中2018年计划招录人数220人,实际招生人数228人,超额完成国家计划指标);2015-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人数550人(2018届计划140人,实际招生131人));紧缺人才紧缺共计765人(其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350人,实际完成2215人,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紧缺人才康复35人、麻醉35人、县级骨干人才23人及出生缺陷200均完成国家计划);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共七项共计11341人(其中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23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75人,骨干乡村医生培训131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370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1823人,村卫生室人员7438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1481人已完成国家规定的年度指标和国家培训大纲线下学习内容。现按国家统一的培训内容进行线上学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国家下达指标350人,完成2263人转岗培训工作,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国家下达指标80人,全年共完成项目指标78人,完成年度指标97.5%;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国家指标65人,实际完成指标84人,考试招生率和结业考核率100%。万名医师支援县医院人员计划140人已完成;全科医师特岗计划100人,实际完成44人。

2)质量指标。 2018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批学员结业,通过人数为1773人,考核通过率为88%;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在培人数123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在培人数496人(其中2018年计划招录人数220人,实际招生人数228人,超额完成国家计划指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考核人员2215人,通过率为95%;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国家下达指标80人,全年共完成项目指标78例,完成年度指标97.5%,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国家指标65人,实际完成指标84人,考试招生率和结业考核率100%;万名医师支援县医院人员计划140人已完成;全科医师特岗计划100人,实际完成44人。安排2013级从的订单定向毕业生191人,在国家级住培基地进行培训;完成国家下达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任务240人(西医228人,中医12人);推出了全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线上管理平台,规范了学员日常轮转培训工作;同时加大对我省全科师资培训,按照国家要求,举办全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人员暨师资培训班。

3)成本指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补助标准3万元//年,省级财政补贴0.25万元//年;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国家补助标准3万元//年,省级财政补贴0.5万元//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生国家补助标准0.8万元//年,省级财政补贴0.4万元//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补助标准3万元//年;住培骨干师资培训国家补助标准0.72万元//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国家补助标准1.5万元//年,省级财政补贴0.5万元//年;紧缺人才培训国家补助标准1.5万元//年,省级财政补贴0.5万元//年。

4)社会指标。我省参加住院医师(含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的学员、转岗培训学员、临床业务能力逐步提升,骨干师资培训项目、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达到预期社会效益。通过各类人员培养培训全省临床医师进一步增加,全科、精神科、儿科等紧缺专科卫生计生人才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整个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不断优化。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社会公众反映、可持续影响等。逐步提高学员的生活补助,满意度达100%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项目招录学员中途退出,如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等,导致未能完成国家下达招生数。二是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今年第一年实施,公众对项目知情度不高,报名人数不足。下一步将加强工作宣传,对招录学员开展培训教育。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资金评价结果拟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将评价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为下年资金分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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