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社〔2019〕22号)要求,在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生健康委)自评的基础上,我局对全省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的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实地抽查了武汉市本级、武昌区、宜昌市兴山县、五峰县等4个市县(区)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完成了湖北省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湖北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中央、省级财政共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99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71519万元,省级财政38467万元。按照“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使用”的原则,统筹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妇幼与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食品安全保障、卫生监督管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全省2018年共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11种免疫规划疫苗1349余万剂次;全省规范随访管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0.98万人;血吸虫查螺16.51亿平方米,药物灭螺4.08亿平方米,查病381.68万人次;农村癌症早诊早治初筛人数4万人,诊断性筛查1万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项目死因规范报告8.71万人;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55.88万人;高危人群艾滋病检测17.41万人;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例数2.52万人。
二、绩效自评情况
湖北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要求对全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自评,并提交了《湖北省2018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得分99.0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一步提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发挥社会效益,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和主要慢性病,降低传染病暴发和流行,遏制慢性病上升趋势;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合法、合规。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一是绩效导向、依法评价。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目标为导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绩效评价。二是科学规范、多维实施。评价流程统一规范,评价数据真实准确,从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服务对象多方入手开展绩效评价。三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绩效评价工作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真实的数据和资料为基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绩效评价。
2.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材料核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选点抽查为基础,综合运用对比分析、专家评议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前期准备。我办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制定了《湖北省2018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研究部署自评和选点工作,保障了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组织实施。对全省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对武汉市本级、武昌区、宜昌市兴山县、五峰县等4个市县(区)开展现场抽查、座谈调研、实地走访等。
三是分析评价。汇总材料、综合分析打分、撰写评价报告、征求财政和卫生健康部门意见、行文上报。
四、绩效评价结果及相关说明
2018年,湖北省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切实落实湖北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要求,不断优化工作体制机制,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有力的促进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管理水平和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但在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任务下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根据综合分析情况,评价得分97.56分,其中:项目决策10分,项目管理27.75分,项目产出42分,项目效果17.81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项目决策
该指标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管理制度,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评价得分5分。
湖北省省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6]72号)转发了财社[2015]255号文,并结合湖北省实际,在鄂财社发[2016]72号文中提出补助资金下达、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七个方面的要求,资金分配因素选择较为全面。
2.分配及下达,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评价得分5分。
2018年中央、省级财政共分两批次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9986万元,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后,均及时下达。同时,省卫生健康委下发了《2018年中央财政免疫规划、艾滋病、结核病、精神卫生和慢性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鄂卫生计生办通〔2018〕89号),明确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数量、质量和效果等目标。
(二)项目管理
该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评价得分27.75分。
1.资金使用,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评价得分5分。
核查发现,五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12月31日34#凭证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慢病防治专款”科目中列支对口扶贫村精准扶贫支出2万元。(该问题在核查期间已经进行整改)
2.财务管理,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评价得分4.75分。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此次抽查的项目实施单位也相应制定了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并能够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但核查发现,此次抽查的4个市县项目单位在列支湖北省基本药物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的防病物资时,均未收到省基本药物采购中心提供的相关票据,而是以结算文件作为原始支出凭证。如武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12月19日21#凭证在“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预防药品”中支付湖北省基本药物采购中心2018年防艾所中央财政项目防病物资省级集中采购费用258.14万元,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汇交2018年并催缴2014—2017年度中央财政项目防病物资省级集中采购经费工作的通知》(武卫生计生通[2018]185号)作为支出依据。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183.58万元,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
3.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评价得分6分。
省卫生健康委下发了《2018年中央财政免疫规划、艾滋病、结核病、精神卫生和慢性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18年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等形式,对全省重大公卫服务项目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相关工作由各级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妇幼保健院等机构承担,具体实施机构健全;牵头部门、技术指导和项目实施单位分工明确。
4.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评价得分6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均按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案,并能够严格执行。
5.开展绩效自评,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评价得分6分。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按时对2018年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并于2019年9月12日提交了自评报告。
(三)项目产出
该指标满分42分,自评得分42分,评价得分42分。
1.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评价得分6分。
湖北省2018年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数为1424.97万剂次,当年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疫苗1349余万剂次,任务完成率为94.67%。其中,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疫苗、白破疫苗和A+C流脑多糖疫苗等11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大于90%。
2.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评价得分6分。
湖北省2018年累计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的患者29.82万人,剔除死亡患者2万人后,全省在册患者27.82万人,当年规范随访管理在册患者20.98万人,规范管理率75.41%。
3.血吸虫病防治项目人群血吸虫病血清学查病任务完成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评价得分3分。湖北省2018年分配的血吸虫病血清学检查任务数75万人次,实际进行血检人数149.8万人次,血清学查病任务完成率199.73%。
4.农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任务完成率,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评价得分6分。湖北省2018年农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筛查任务数1万人次,其中:上消化道癌0.4万人次、肝癌0.4万人次、结直肠癌0.2万人次;实际完成筛查任务数1.04万人次,其中:上消化道癌0.4万人次、肝癌0.44万人次、结直肠癌0.2万人次,任务完成率104%。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项目死因规范报告率,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评价得分6分。湖北省2018年死因监测任务数为7.51万人,实际报告8.71万人,任务完成率为115.97%。22个监测点均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死因报告工作,规范报告率100%。
6.艾滋病防治项目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评价得分3分。湖北省2018年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55.88万人,检测率为99.93%。检出阳性产妇67例,其中21例终止妊娠,46例分娩,双胞胎2例,同期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活产儿总数48例,应用抗病毒药物的人数44例,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91.67%。
7.艾滋病防治项目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检测比例,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评价得分3分。湖北省2018年暗娼干预任务数6.24万人,检测数6万人,任务完成率96.15%;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干预任务数2.86万人,检测数3.09万人,任务完成率108.04%。
8.结核病防治项目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评价得分6分。湖北省2017年已登记的肺结核患者总数3.89万人,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例数3.69万人,其中:治愈1.17人,完成疗程2.52万人,成功治疗率94.9%。2018年已登记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总数2.51万人,其中:治愈0.78万人,完成疗程1.73万人,成功治疗率91.9%。
9.包虫病防治项目包虫病人群主动筛查任务完成率,满分3分。湖北省不属于包虫分布省份,未对此项指标进行评价。
(四)项目效果
该指标满分18分,自评得分17.05分,评价得分17.81分。
1.卫生部门满意度,满分6分,自评得分5.83分,评价得分5.9分。对各级项目单位50名项目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卫生部门满意度为98.34%。
2.医务工作者满意度,满分6分,自评得分5.5分,评价得分5.98分。对54名重大公卫服务的实施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医务工作者满意度为99.79%。
3.预防接种儿童家长服务满意度,满分6分,自评得分5.72分,评价得分5.93分。对50名预防接种儿童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预防接种儿童家长服务满意度为98.9%。
五、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任务分配。
重大公卫各个项目任务数由国家下达到各省后,再由省卫生健康部门分解下达到各个市县。从此次评价情况看,省级下达的部分项目任务数与市县人口基数不匹配。如艾滋病防治项目中高危行为干预任务数,全省县市一级基本相同,不论是兴山、五峰等人口不足20万的山区县,还是公安、监利等人口过百万的大县,2018年暗娼干预任务数均为500人,MSM干预任务数均为100人,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人口小县完成任务的难度。建议在分解下达项目任务时,充分考虑各地常住和服务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确保任务完成质量。
(二)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一是规范重大公卫政府集中采购的财务核算。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在列支集中采购支出时,应以合规的原始票据作为支出依据;在收到集中采购物资时,应严格验收入库程序,不仅要核对数量、批次,还应核对防病物资的价值,做到账实一致。二是规范重大公卫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用途使用补助资金,切实发挥重大公卫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