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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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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3-15 15:41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医院概况

二、医院职能情况

三、医院年度工作重点

四、医院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医院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财政专项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十二、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十三、专用名词解释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部门预算

一、医院概况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院于1953年,经过60余年发展,医院逐步形成“一院五区”(北湖本部、梁子湖院区、南湖院区、江北院区、中山院区和汉兴二院区)格局,年内业务用房面积将达到1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将达到2000张。

医院现有在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230余人,博士23人、硕士320人。现设临床医技科室45个,有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和19个省级重点专科。

医院现有大型设备包括瓦里安(VitalBEAM700)直线加速器、飞利浦1.5T磁共振、GE(OptimaCT660)64排128层CT、联影(uCT780)80排160层CT、飞利浦(Brilliance10)10排CT、西门子(Artiszeeceiling)血管造影机(DSA)等。

医院编制数为832人,实有在职人数1313人(其中在编人数662人,聘用制人数651人),离退休4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09人。

二、医院职能情况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是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也是湖北省职业病医院、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国家化学中毒救治(湖北)基地、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区域中医新冠肺炎康复诊疗中心、湖北省脑科中心、湖北省体检中心、湖北省脑卒中后中西医结合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以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为主,同时接收下级医院转诊,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三、医院年度工作重点 

1、努力推进医院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现代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方向指引。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相关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在医院各项管理政策、考评机制中广泛体现行风建设意识,在各项工作中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2、努力推进基础建设和硬件设施现代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载体空间。要做好施工的统筹协调,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全力协调好医、护、技、行管后勤人员储备及入驻医务人员的岗前培训,落实各科室设备进场及调试,满足相关业务需求。

3、努力推进学科体系和学科建设现代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能。进一步整合资源,打造脑科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介入中心、省级康复中心和中毒救治中心六大“中心”建设,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多学科发展。

4、努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科研教学现代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做好人才储备及梯队培养,进一步提升医院中医内涵建设。利用好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导师联合培养基地平台,加强对硕士生导师的培养和管理,确保硕士生培养的数量和质量,通过教学相长提高学科带头人水平。

5、努力推进医院管理和信息建设现代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路径。以医院集成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有效整合医保、药品监管等系统,严格执行各项医保政策,杜绝各种医保违规行为,促进医院管理现代化。稳步推进总院与分院信息化建设的融合和提档升级,加快智慧医院建设,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

四、 医院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医院财务收入总计84605.59万元,较2020年增加4100.59万元,涨幅5.1%。其中:本年经费拨款(补助)2464.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10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692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82.61万元,事业收入7700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3856.68万元。经费拨款(补助)2464.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8.5万元,主要是中医民族专项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1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万元,系国有资产报废收益增加。事业收入7700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00万元,医疗业务收入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预计减少。其他收入300万元,比上年增加21.64万元。主要为科研课题、培训收入和120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医院财务支出总计84605.59万元,较2020年增加4100.59万元,涨幅5.1%。主要是工资福利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26090.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041.0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82.61万元,资本性支出31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21年医院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82.61万元。主要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82.61万元。

六、医院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医院预算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55041.07万元,比2020年增加2855.38万元,增幅为5.5%,主要是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增加。支出包括:办公费20.67万元、水电费777.3万元、邮电费38万元、维修(护)费1268万元、差旅费129万元、会议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58万元、工会会费417.41万元、药品等专用材料费38569.46万元、委托业务费1000万元等日常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无财政拨款预算数,全部从医院自有资金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中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主要是因为资产预算时未申报,导致部门预算时无法申报,需要在下半年预算调整时再进行补报。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医院部门预算中房屋建筑面积为75132.6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428.67平方米,专用房屋64207.22平方米,职工住宅3496.73平方米;土地面积为34068.44平方米;机动车实有数为23辆,其中:小轿车3辆,大中型车辆3辆,其他车辆17辆;大型专用设备17118万元。

十、财政专项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专项情况预算5645.29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服务148.9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3万元,综合事务工作经费4万元,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784.77,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3977.61,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647万元。包含上年结转预算3856.68万元,其中:抗疫国债预算结转3100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1:促进我省职业病防治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对我省接触职业危害因素重点人群进行医学随访、医学体格检查,总结分析职业病防病特点和趋势,为执行职业病防治政策和修订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包括:对职业病体检和诊断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一系列培训考核工作,年培训人数不少于300人次,考核通过率不少于65%。对新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诊断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及质量考核,帮助这些新进机构更好的开展工作;对省内职业病发病严重的地市开展调研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和控制。对至少45名过量受照人员进行医学随访,并按照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下载中心提供的数据库进行数据上报。

年度目标2:通过对口支援,提高县级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使优质医疗资源流向基层,贫困患者在家门口能享受到质优、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包括:选派技术骨干医生对口支援保康县人民医院和罗田万密斋医院,预计诊治门诊患者6000人次,诊疗出院患者超1000人次,同时积极开展各项新技术新业务约10余项。支援医生将充分发挥我院的中西医结合特色诊疗优势,对农村的常见病、多发病如脑梗死、脑中风后遗症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进行中西医结合特色诊疗,开展丰富的中医适宜技术。

年度目标3:完成对线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全科、儿科、妇产、麻醉及康复紧缺人才的培养,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督导各住培基地落实资金,加强监管。包括:完成193名中医住培学员的住培工作,结业通过率力争达到100%。

十二、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医院无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

十三、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委预算管理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按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教学医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其他专科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科医院以外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反映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方面的专项支出。

其他中医药支出: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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