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计划生育协会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湖北省计划生育协会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一、省计划生育协会职能情况
二、单位概况
三、单位年度工作重点
四、单位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3、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六、项目经费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十二、专用名词解释
湖北省计划生育协会2021年单位预算
一、省计划生育协会职能情况
根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和《省编委关于省计划生育协会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的通知,明确省计划生育协会主要任务是: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3.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等,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家庭发展能力。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做强生育关怀行动品牌。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其他组织的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
3.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和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4.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增强自身科学发展能力,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5.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为计划生育协会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6.深化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相关组织的联系,在交流研讨的基础上,开展务实合作。
7.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对外宣传,在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家庭发展等领域和相关国际事务中积极发挥作用。
8.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完成党和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概况
省计划生育协会是参公管理的群众团体,由省卫生健康委归口管理,是二级预算单位。省计划生育协会编制数为13人,实有在职人数13人,离退休5人,其中退休5人。
三、单位年度工作重点
2021年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点如下:
推动计生协改革工作。开展县级计生协会改革综合试点工作。适时召开湖北省计生协会第六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以健康家庭建设为抓手,突出对儿童、青少年、育龄人群及中老年的健康指导和服务,实施家庭健康促进项目。深化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依托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立生殖健康咨询专家队伍库,了解青少年、新婚育人群、中老年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生殖健康需求。做强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推进青春健康项目和打造青春健康教育基地,开展青春健康教育主持人师资认证。提升优生优育指导服务水平。建立一批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聚焦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全面开展计生特殊家庭“暖心行动”,创新实施“暖心家园”等惠民项目。开展计生家庭保险行动。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等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加大维权服务力度。针对计生群众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需求,反映群众呼声。丰富流动人口服务内涵。以健康服务为重点,推动计生协会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扩大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工作覆盖面。加大宣传倡导力度。广泛开展以“会员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开展“计生协会风采展示”活动和“最受欢迎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策划实施喜迎“六代会”系列新闻宣传活动。
四、单位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单位财务收入总计538.59万元,全部为本年经费拨款(补助),较2020年增加0.2万元,增幅0.04%。其中:基本支出拨款420.59万元,项目支出拨款118万元。2021年经费拨款(补助)538.5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单位财务支出总计538.59万元,较2020年增加0.2万元,增幅0.04%,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31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18万元,资本性支出0.94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70.12万元,比2020年增加1.42万元,增幅为2.07%,主要是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增加。支出包括:办公费6.5万元、水电费0.6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5.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0.9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3万元、工会会费5万元、福利费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9万元等日常公用支出。
六、项目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项目经费118万元,比2020年增加5万元,增幅为4.42%,主要增加为开展全民营养健康宣传志愿活动经费。项目经费包括: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113万元,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人员培训、开展青春健康教育、生育关怀行动等专项活动;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5万元,用于开展全民营养健康宣传志愿活动项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万元,较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保持不变。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保持不变。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中安排政府采购资金0.92万元,比2020年减少14.5万元,降幅94.03%,主要原因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调整,小规模培训费不再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其中:本年公共财政拨款安排0.92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中房屋建筑面积为435.4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35.48平方米,办公用房2008年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分配购得,以购房合同入账,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
机动车实有数为1辆,其中:其他车辆1辆。
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对市县一般转移支付无预算安排。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1:加强计生协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包括:培训一批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者,使300人/次计生协工作者获得专业培训。
年度目标2:提高全民营养健康素养。包括:组建一支100人以上的全民营养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宣传活动。
十二、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委预算管理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按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教学医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其他专科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科医院以外的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反映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方面的专项支出。
其他中医药支出: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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