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单位职能情况
二、单位概况
三、单位年度工作重点
四、单位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
十一、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十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十三、专用名词解释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局
2021年部门预算
一、单位职能情况
(一)拟定全省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执法规范和技术指南;
(二)组织指导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对市、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进行执法稽查和业务培训;
(三)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市域卫生健康综合执法行动,参与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的执法监督和卫生健康应急工作; 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监督抽检,承办卫生健康信用建设相关工作;
(四)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承担的执法职责;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卫生健康法制宣传、执法人员及辅助执法人员的继续教育;
(六)负责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化建设指导与管理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报告,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
(七)承办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承担的行政许可、备案事项;
(八)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相关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单位概况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局2021年下设14个处室。具体处室分别是:1.办公室,2.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办公),3.人事处,4.医疗卫生监督处,5.传染病防治监督与学校卫生监督处,6.职业卫生监督处,7.放射卫生监督处,8.环境卫生监督处,9.计划生育服务监督处,10.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处,11.法律事务与稽查处,12.卫生监督信息与宣传中心,13.卫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我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21年编制数85人,实有在职人员84人(含新招录及军转人员),退休人员36人。
三、单位年度工作重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健康中心立场,坚持疫情防控工作和执法监督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完善综合监管制度,适应改革发展要求,落实“放管服”任务,创新监管模式,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卫生执法监督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督执法各项工作,促进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不放松。一是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加强关键环节监督指导。三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管理能力。
(二)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一是抓好国家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二是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三是实施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工程。
(三)创新卫生监督执法手段。一是完善“湖北智慧卫监”顶层设计。二是用好大数据监管手段。三是探索在线监管方式。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成效。一是确保“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完成。二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在全省继续推进“四必查、两消除”,确保履职到位。三是提升专项行动成效。四是扩大监督抽检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传染病和消毒产品监督抽检覆盖面,进一步增加监督抽检的项目,有效发现问题。五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争取对涉及人员资质类证件、涉企许可方面的许可事项进一步精简,方便大众创业。
(五)加强普法和宣传工作。一是加强普法工作。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深化卫生监督执法普法工作成效。二是加强宣传工作。强化宣传策划,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渠道,开发多维度、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方式。
(六)强化政治思想建设。着力深化党的理论武装,不断加强经常性、系统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管理机制,优化工作环境,加强党性教育,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强化担当精神,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依法行政、善作善成、清正廉洁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收入总计3262.57万元,较2020年增加192.09万元,增幅6.26%。其中:本年经费拨款(补助)3104.57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7.0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31.00万元,动用事业基金100.00万元。
2021年经费拨款(补助)3104.5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2.50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
2021年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31.0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1.00万元,主要是跨年度国家项目结转资金。
2021年预算中动用事业基金10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落实中央和省委“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必需支出。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支出总计3262.57万元,较2020年增加72.09万元,增幅2.26%,主要是水电费及人员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963.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45万元,资本性支出49.0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275.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较2020年增加6.95万元,增幅2.52%。包括:办公费5.39万元、水电费25.00万元、邮电费3.28万元、委托业务费16.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7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维修(护)费5.50万元、会议费5.40万元、培训费2.12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工会会费32.00万元、福利费59.50万元、印刷费2.30万元、其他29.46万元等日常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00万元,较2020年增加0.30万元,增幅1.80%。基本与上年持平,略有上浮,原因是公车运行费随物价略增。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较上年增加0.30万元,增幅2.56%,主要是公车维修费价格随物价略有上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部为公车日常运行维护费,其中:路桥费3.00万元,车辆保险2.00万元,车辆维修保养6.00万元,车辆其他费用1.00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中安排政府采购资金169.30万元,比2020年减少367.61万元,降幅68.47%,原因是新一年度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其中:本年公共财政拨款安排169.3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我局部门预算中机动车实有数为4辆,其中:小轿车1辆,其他车辆3辆。
由于我局办公用房产权归省疾控中心所有,故而2021年我局部门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中无房屋建筑面积。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性基金无预算安排。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我局财政专项支出773.00万元。较2020年减少45.70万元,降幅幅5.5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控、压减非必需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741.00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7.00万元。
十一、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我局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无预算安排。
十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1:开展全省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基层卫生监督员专业能力;开展对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专项稽查及层级稽查及执法案卷评析;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及明察暗访任务;完成卫生申报事项和批件;投诉举报、专项督导检查等工作。包括:培训预计完成覆盖率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95%以上,卫生申报审批完成率100%。
年度目标2: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按照法规制定湖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促进湖北省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发展。包括: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申报评审率100%。
年度目标3:中医药骨干人才数量稳定、质量提升。
十三、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委预算管理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按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