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适老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2025年6月27日 星期五

长者专区 无障碍 政务新媒体 网站支持IPV6 繁體|登录|注册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部门决算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部门决算

2018-08-31 17:29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10. 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省级预算一般性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1.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说明

2.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3.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4.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5.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6.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7. 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8. 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省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湖北省药品增补目录,制定我省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省内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组织实施促进全省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拟订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拟订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六)负责省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承担全省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省“健康湖北”全民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2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处、规划与信息处、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体制改革处(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处(省卫生应急办公室、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基层卫生处、妇幼健康服务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综合监督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省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医药管理处(省中医药管理局)、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宣传处、科技教育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省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另设,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和离退休干部处。

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部门决算由23个预算单位组成,分别是:1、湖北省卫生计生委本级(含机关和5家委直管事业单位),2、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4、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5、湖北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6、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器械装备管理中心,7、湖北省计划生育协会,8、湖北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9、湖北省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10、湖北省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中心,11、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对外交流合作中心,12、湖北省人民医院,13、武汉大学中南医院,14、武汉大学口腔医院,15、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北省肿瘤研究所),16、湖北省妇幼保健院,17、湖北省直属机关医院,18、湖北省中医院,19、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20、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1、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22、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23、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批复,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见公开01表至公开08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收入为1508159.66万元,比上年增加155206.25万元,增长11.47%,主要原因为医疗单位事业收入增长。2017年部门决算总收入中财政拨款79264.87万元,较上年降低20.52%;事业收入1373832.46万元,较上年增长12.61%;经营收入4482.38万元,较上年增长23.03%;其他收入17524.05万元,较上年降低3.69%;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51.05万元。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为1508159.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15364.21万元,本年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4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6.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6515.27万元、其他支出4870.08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增加155206.25万元,增长11.47%,主要原因为医疗单位事业支出增长。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省卫生计生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1927.75万元,和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3337.28万元,增长16.97%,主要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省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等预算变动指标产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344.9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公益及应用技术研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0.5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720.9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的在职人员经费、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6万元,其他支出10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1823.73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44557.7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维持正常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等;项目支出47265.9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和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决算为104万元。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4.15万元,较2016年下降23.89%,较年初预算数下降35.79%。

因公出国(境)费56.32万元,与去年持平,较年初预算数下降9.16%;

公务接待费12.30万元,较2016年下降8.07%,较年初预算数下降73.1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53万元,较2016年下降32.31%,较年初预算数下降35.48%。

“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委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管理规定。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8个,共计11人次;公务接待180批次,共计1392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83辆。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1.59万元,比2016年减少20.09万元,降低1.2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一步降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8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8.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5.28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19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单位项目支出增加从而政府采购支出相应增加。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5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4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8辆、其他用车8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省管医院除救护车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之外的其他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7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89台(套)。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资金161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为合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取得较好事业成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重点任务取得新进展,全面“两孩”政策落实展现新成效,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得到新提升,基层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广,党的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达到新水平。
    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预算控制较好。2017年度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92.52%,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财政追加额度内,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事项控制得当。
    二是产出比较高效。各项数量指标完成年初目标值,质量指标达到预期标准。我委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深化医改和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为主线,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节点,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三是整体支出效果显著。医改、血防、计划生育转型发展等工作多次在全国会议介绍经验。我省“两控四改”工作模式被列为全国医改十大新举措。健康管理、分级诊疗、基本生育免费服务等多项工作在全国主流媒体重点报道。我委连续3届被确认为全国文明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被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优秀单位、综治工作优胜单位。

(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医疗卫生管理事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21万元,执行数为2233.61万元,完成预算的79.18%。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卫生计生宣传服务产品送到村组率达到90%;二是二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全员人口数据库主要指标完整准确率达到98%;四是通过实施该项目,促进了卫生计生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管理。

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对各子项目单位落实零基预算的编制要求,对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做出更加准确的测算和论证,合理调整预算支出结构,使预算资金规模与完成的绩效目标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2.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569万元,执行数为58705.74万元,完成预算的95.35%。其中省本级资金预算9168万元,实际执行8061.07万元,资金执行率87.93%。

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全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了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医疗质量和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核酸检测覆盖率达到100%,保障了血液安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比例达到100%。

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各地对预算绩效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市县工作进度较为滞后、自评工作质量不高;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地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乏足够的专业技术人才,专业设备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项目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指导;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分级诊疗和远程医疗,进一步促进优质资源下沉;三是继续实施免费医学生培养等项目,加大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3.计划生育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预算资金32526万元,实际执行31268.45万元(其中省本级执行466.1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30802.35万元),预算执行率96.13%。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覆盖率达到84%;二是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87%;三是优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四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政策。

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内子项目较多,绩效指标有效整合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各项目执行单位按照职能进行重新梳理,提高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精细化管理水平。

4.纪检监察事务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37.26万元,完成预算的46.58%。

主要产出和效果:及时查办违纪违规问题,信访件处理高效。

主要问题及原因:驻省卫计委纪检监察组每年度工作计划不同,专项经费的具体执行情况与预算存有一定差异,有些明细预算未全额执行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2019年度调整工作计划,对项目支出明细预算予以相应调整。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797万元,资金投入方式为对下转移支付,根据各地统计,当年执行45120.37万元,资金执行率87.11%。

主要产出和效果:较好控制了人群疾病发生,有效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一是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二是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到95.62%;三是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2.13%。

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奖惩机制尚不完善,激励约束作用不够。二是信息化建设还不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系统与医疗和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尚未全面实现互联互通。三是由于服务对象外出打工等原因,部分地方慢性病患者的管理随访不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考核方式。科学测算各服务项目的工作量,依据考核结果安排经费,进一步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性。二是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运用信息化和“互联网+”推进“服务团队化,服务个性化”。

6.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预算资金9600万元,实际执行10950万元。省级财政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每个县150万元标准配套拨付64个县和9个农业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0950万元,预算执行率114.06%。超年初预算原因: 2017年省级财政追加预算1350万元用于9个农业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主要产出和效果: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服务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降至28.37%;二是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县级医院比例达到96.97%;三是住院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三医”联动有待加强,医保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政策在部分地方尚待落实,药价虚高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医疗机构诊疗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二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够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形成。三是公立医院的人事编制、薪酬制度、绩效考核相关改革具体政策和办法需要进一步明确。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二是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将相关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7.委机关业务收支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35万元,执行数为1533.59万元,完成预算的93.8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各项考试和评审均按时开展;二是没有发生考试保密安全事故。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指标的目标值设置不科学,如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人数的年度目标值与完成情况差异较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调整年度目标值。

8.卫生计生文图音像宣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省级卫生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较高,每年新增宣传资料品种。

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与其他宣传项目内容重合较多。

下一步改进措施:拟对卫生计生宣传经费的项目进行整合。

八、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委预算管理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按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应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教学医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其他专科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科医院以外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Scan me!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