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编制发布本报告,数据截止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的各项重要政策、文件。依法依规做好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政策制定过程中,按要求就相关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通过委网站等主动公开信息2319条,发布解读信息11条,参与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3期,通过“主任信箱”平台等受理群众来信48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受理渠道,明确工作标准,规范答复流程,加强研判会商,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按时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解决申请人的实际问题。2024年共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79件(办结172件,7件结转下年)。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审核、公开发布等制度,确保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及时发布,严格审核内容,采用文字、图表、视频等多形式呈现,提升了传播效果。优化搜索、导航等功能,强化网站安全防护,适配移动端访问,提升用户体验和访问效率。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依法依规开放公共数据,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数据安全合规使用。 (四)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责任及考核机制,细化信息公开、解读回应等。针对问题建立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时限。明确各责任处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队伍建设,抓好培训督导,对违反政务信息公开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全年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委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各项运行指标正常,系统安全稳定,无恶性事件发生。委网站主要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办事服务、部门动态、数据开放五大板块。在网站访问和信息公开方面,2024年,网站总访问量6678571次,日均被访问18247次。网站信息总发布量为2319篇。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疾病预防控制》等特色专题栏目,上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场景。让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民。 有效畅通诉求渠道,围绕重点工作和民生关切,通过领导信箱、在线访谈、咨询投诉、政策知识库等栏目,开展受理和反馈工作,将加强网站互动交流与服务功能作为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凝民心,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式。积极开展网上调查与征集,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面对公众开展网络征求意见,对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办理,为决策参考提供依据。打造有温度的服务,站内搜索、智能问答、长者专区等成为公众使用我委网站的高频应用。升级优化长者专区和无障碍功能,无障碍功能的设置,方便弱势和视障人士访问委网站;长者专区提供简化导航和操作流程,方便老年人访问。“健康湖北(抖音)”获2024年湖北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佳新媒体账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发布信息231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85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27条(包含政策解读11条),媒体报道类信息153条。专题专栏维护数量19个,其中新增3个,转发新闻发布会3场。2024年,职能调整移出部分文件,宣布废止文件1件,现行有效文件56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79件(办结172件,7件结转下年),比2023年增加了45件。从申请公开内容来看,涉及疫情有关信息2件,食品安全企业备案标准10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资格、技术资质及卫生健康领域数据等信息143件,其他政策文件24件,均按相关规定进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共11件,其中维持3件、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3件、复议终止4件,目前尚有1件未审结;提起行政诉讼4件,其中维持2件(经复议后起诉),目前尚有2件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多,包括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渠道之间需进一步有效整合。公众在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时需重复查找筛选,增加了信息获取成本。我委通过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范,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不同渠道的信息进行整合优化,实现信息在各渠道同步更新、格式统一、内容一致,方便公众快速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12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作出安排。会议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明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国务院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各项部署,全面对标对表,主动认领任务,制定落实方案,形成具体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靠前抓好落实,能早则早、宁早勿晚,齐心协力、积极作为,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全局多作贡献。 会议对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作出部署,指出要实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允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扩大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要优化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适度增加地方政府自主权和灵活性,提高债券发行使用效率。要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和偿还机制。要做好明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研究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指出要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金,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要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不同类型基金差异化管理机制,防止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要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指出要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持续深查彻改本行业本系统重大风险隐患,全链条堵塞漏洞、监管到位,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强化标准引领保障作用,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提高标准要求、强化标准实施。要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场所、薄弱环节隐患排查和安全管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研究推进足球振兴发展相关工作,指出振兴足球是建设体育强国的重点工作,要加大力度落实各项政策举措,推动足球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会议审议通过《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指出要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和使用,更好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为依法保障广大公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线上公开方式: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省卫生健康委网站、新闻发布会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线下公开方式:设置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9号一楼政务大厅。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或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下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表、查询办理进度。也可以下载《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wjwysq@hubei.gov.cn。 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姓名、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方式、途径;所需政府信息有名称、文号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描述,描述应尽量准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是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9号; 邮政编码:430079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7-87576368; 电子邮箱:wjwysq@hubei.gov.cn 。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当场可以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同一申请人的申请达到31页及以上,A4及以下幅面纸张单面为1页;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达到11件及以上),本机关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未明事项或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反映;认为我委直属医疗机构未按照《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可以向湖北省卫生健康委进行申诉。 电话:027-87680007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湖北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邮箱地址:zwgk@hubei.gov.cn。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3月20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有关情况。一起来看! 发布会速览: 从扩大市场准入、畅通创新要素流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等方面,采取务实措施,更大力度吸引外资 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修订将继续以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 全面推进实施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同时发证” 对于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签证入境有效期放宽至2年 允许北京、上海、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选择若干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进行扩大开放试点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 《行动方案》从扩大市场准入、畅通创新要素流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等方面,采取务实措施,更大力度吸引外资。 第一,进一步拓宽外商投资空间。《行动方案》提出,要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 ● 出台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继续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并在外资企业非常关心的医疗、增值电信等领域开展准入试点。 ● 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开展银行保险、债券基金等领域业务。 第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要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 ●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生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着力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 ● 出台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内外资企业生产的符合标准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第三,进一步提升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行动方案》提出,要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创新合作。 ● 在商务人员往来方面,《行动方案》明确,对于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签证入境有效期放宽至2年,并将为外籍人才在华工作、停居留、永久居留等提供便利。 ● 在数据流动方面,《行动方案》将促进外资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传输,并将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转移标准,实现大湾区内数据便捷流动。 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现行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总条目1474条,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519条,“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955条。目前,符合条件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可依法享受三项优惠政策:一是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实行免征关税政策;二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和海南省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已启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工作。 一是全国目录的修订将继续以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同时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力度。 二是中西部目录的修订将充分挖掘各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因地制宜加大对基础制造、适用技术、民生消费等领域支持力度。 便利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学习、投资、创业 国家移民管理局: 全面推进实施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同时发证”,形成“一站式”审批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在华任职已连续两次办理一年以上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以及在知名企业、科研机构任职工作的外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创新团队成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其办理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批准在华永久居留。同时,准许在华任职工作的外籍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在国内高校攻读学位、接受继续教育,免予重新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国家移民管理局积极推进“减证便民”,外籍人员因在华投资创业、工作学习等事由申办居留证件时,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现场查验后可免于留存护照,按约定时间持本人护照前往发证窗口领取居留证件,方便申请人在此期间持护照办理有关事务。在受理外籍人员签证证件申请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可查询到本人住宿登记记录、邀请(聘雇)企业营业执照等信息的,可免予查验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鼓励和支持外资企业投资中国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和健康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 鼓励和支持外资企业投资中国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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