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独生子女有关政策待遇问题
来信时间:2020-11-17
来信内容:您好,我是1987年结婚生育一个子女,取得独生子女证,2007年左右离婚、再婚,再婚时夫妻双方都带有一个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请问是否还能享受独生子女有关政策待遇?包括独生子女保健费、退休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一次性退休补贴等。
回复时间:2020-11-30
回复单位: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内容: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再婚夫妻双方原各有一个子女并均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子女均在再婚的家庭中,且均已成年,再婚双方再婚后均未再生育,双方退休后可享受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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