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内容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2〕134号),由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 湖北省直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等单位联合编制的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规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8日前将意见表(纸质盖章原件或扫描原件)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张志红 联系电话:027-83745960
邮 箱:215650729@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中山大道26号
邮 编:430030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湖北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规范》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征集结果 结果反馈时间:2024-04-19 07:14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自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8日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指定的电子邮箱收到对该标准的反馈意见函21份,其中有效建议或意见28条,采纳修改建议5点。具体建议修改情况如下:
(1)建议在“6.3 评价调查方式”中将“……从5.8的内容选择一种或多种适宜的调查方式……。”修改为“……从5.7的内容选择一种或多种适宜的调查方式……。”,该建议已被采纳并在征求意见稿中予以修正。
(2)建议在“6.4.4.1和6.4.4.2的内容与6.1的部分内容重复”,该建议已被采纳并在征求意见稿中予以修正。
(3)建议在“附录A以及附录B的标题表述不准”,该建议已被采纳并在征求意见稿中予以修正。
(4)建议在“附录B中1.2.2和1.2.3指标内容重复”,该建议已被采纳并在征求意见稿中予以修正。
(5)建议在“针对3.3满意率,本标准标题为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规范,理应评价服务的满意度而非事物的满意率”该建议已被采纳并在征求意见稿中予以修正。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