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的通知
鄂卫监局函〔2014〕150号
各市(州,林区)卫生监督局(所):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卫生意识的增强,社会公众对公共餐饮具卫生消毒尤为关注,餐饮具规范消毒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值此元旦春节将近,为进一步规范餐饮具消毒服务行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节前餐饮具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各地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回头看”抽查,通报一批卫生质量不合格单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元旦春节期间的身体健康。
二、检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存在问题突出、产品抽检不合格等隐患单位,主要检查餐具消毒工艺流程、使用的消毒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包装标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二) 抽检产品。对部分问题突出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的消毒餐饮具进行抽检,餐饮具的采样、检测及评价方法执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 卫生检测项目:游离性余氯、烷基(苯)磺酸钠、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溶血性链球菌)。
三、检查对象
全省范围内抽查餐饮具集中消毒配送单位,重点抽查供农家乐、旅游区使用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对整治工作精心组织,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两节”期间的专项检查工作,狠抓薄弱环节,向社会公示抽检不合格单位,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加强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在检查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秉公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查到底,该整改的坚决责令整改,并监督整改到位;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及时立案查处,确保处罚到位、有力震慑不法行为。
(三)强化措施,切实增强监管合力
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加强与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联合监管机制,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监管效率,进一步规范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安全监管工作。
各市(州)将抽查抽检单位名单及结果报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将于元旦春节期间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暗访督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郭小玲、石韦民
联系电话:027-87216175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