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打击非法行医在行动
医疗行业监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我省历来重视对医疗行业的监管尤其是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不断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在近期召开的2016年全省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会上了解到,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今年3月-11月,我省再次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本次行动时间长、范围广,持续深久,取得了一系列工作成果。
保持高压态势 打非“零容忍”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突击打”与“反复打”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行医行为“零容忍”,重拳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据初步统计,专项行动中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372件,移送公安机关66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其中,孝感市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9件,向公安机关移送10件。鄂州市依法查处无证行医诊所44家,22家已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非法行医者进行网上公示。襄阳市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1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12件。黄石市查处非法行医案件58件,移送公安机关6件。咸宁市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9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黄冈市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5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武汉市移送公安机关9件,配合公安机关抓捕非法行医犯罪分子6名,追究刑事责任人5名。
因地制宜 靶向监管
各地结合社会发展情况与监管对象特点,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点”、“面”结合,既保证监管范围的全覆盖,又保证定向施策强化执法工作效果。
武汉市于今年3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打击非法行医及“两非”违法行为集中行动。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区域,集中打击了一批非法行医“黑诊所”:取缔91户,打击游医12起,没收药械150余件,捣毁非法行医标牌及灯箱22个,立案查处无证行医26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在长效机制建设上,武汉市执法总队抽调10余名专业骨干组建了打击非法行医暗访督查工作小组,每季度定期对全市非法行医情况进行暗访,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各区,对无证行医户进行不间断打击,取得较好效果。
襄阳市组织开展了打击以美容、养生保健为名开展诊疗活动的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推拿按摩、美容场所900余家,查获非法医疗美容诊疗装备1箱,查获非法医疗器械30件,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针灸等诊疗活动案件3起,襄阳日报、襄阳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宣传报道。对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活动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497家,对不合格的151家依法采取了相关措施:吊销机构许可证9家、报行政审批部门注销或撤销机构许可证22家、行实施政处罚3家、责令停业整顿和限期整改117家,有效规范了小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
十堰市依法加强了医疗广告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医疗广告审查的通知》,对51家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严格审批。进一步加大对城区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和查处力度,指定专人重点监测医疗广告发布量大,违法率高的机构和媒体,对4家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卫生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有效规范了各级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织密联合执法工作网
各地监督机构通过建立卫生、综治、公安、工商、城管、药监、经信、街道等部门联合的打非网络,定期开展专项整治,部门之间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襄阳市通过及时沟通、协调,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健全完善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衔接机制,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一是提前介入。在查办非法行医案件时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共同研究案情、部署查办方案、现场联合检查取证,及时移送案件。二是快速反应。在办理非法行医案件时,卫生、公安部门都能够及时反应,快速出动、密切配合。三是联锁取证。对已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卫生部门主动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对涉嫌非法行医罪案件进行刑事侦查,及时提供相关辅助证据。四是及时移送。移送工作不再以行政处罚结案为前提,只要第二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仍然继续开展诊疗活动,立即进行第三次调查取证,并随时移送,确保移送工作的时效性。
重督办 促落实
为保证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省综合监督局专门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督查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划定重点区域包片督办。专项行动期间,通过明察暗访掌握非法行医态势,下达督办函46件;对重点地区进行约谈,督促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同时结合全省信用平台建设,实现违法信息在执法部门间的同步共享,加大约束制约力度,强化了惩治效果。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具有长期性,必须树立长期作战思想。下一步,全省将继续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探索无证行医行为综合治理模式,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倡导疏堵结合,创新监管手段,提高打击无证行医的社会效果,更好地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