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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职能交接仪式举行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职能交接仪式举行

发布时间:2016-06-12文章来源: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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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研究,5月3日,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函〔2016〕143 号)将湖北省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由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调整到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6月12日,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职能交接仪式在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会议室举行。

    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的规定,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作为省卫生计生委的监督执法机构,承担着对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不宜同时作为鉴定办事机构组织鉴定工作。此次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职能的调整,将进一步规范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

    仪式上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介绍了湖北省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并移交了相关公章、文件和历年组织办理的鉴定工作档案。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白亦兵局长、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潘旭初主任出席仪式,表示两部门将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使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无缝衔接、顺利开展。

    原省级职业病鉴定鉴定办公室成员和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仪式。

(职业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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