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谋划,推进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环境,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安排部署2016年全省行政审批重点工作。
一是执行好国家行政审批的相关决定。近年来,国务院对卫生计生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决定,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的名义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下放事项,省级、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有序承接。
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清理,全面实施权力清单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一些不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形势的审批权限进一步调整下放。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合二为一”试点。
三是全面推进和实施网上审批。按照省审改办80%审批事项和80%审批办件纳入并通过网上实施审批的目标要求,省卫生计生委本级已于元月1日正式全面启动了的网上审批,除医护人员个人证件外,其他事项均通过网上申报。各地要积极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尽快启动和实施网上审批,增强办件人的便利性,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规范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标准的社会办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向社会公布涉及行政审批的所有中介服务机构,供申请人进行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指定中介服务。加强对社会办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建立“退出”机制,规范其服务行为。
五是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建立起全省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上下级衔接、审批与监管衔接的良性机制,进一步优化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环境。
六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主动通过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公开行政审批办理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进程、办理结果、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建立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