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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关于对湖北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对湖北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内容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2〕134号),由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 湖北省直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等单位联合编制的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规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8日前将意见表(纸质盖章原件或扫描原件)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张志红   联系电话:027-83745960

邮  箱:215650729@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中山大道26号  

邮  编:430030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湖北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规范》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征集结果

结果反馈时间: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自202438日至202448日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指定的电子邮箱收到对该标准的反馈意见函21份,其中有效建议或意见28条,采纳修改建议5。具体建议修改情况如下:

1)建议在6.3评价调查方式”中将“……从5.8的内容选择一种或多种适宜的调查方式……。”修改为“……从5.7的内容选择一种或多种适宜的调查方式……。”,该建议已被采纳并在征求意见稿中予以修正。

2)建议在6.4.4.16.4.4.2的内容与6.1的部分内容重复”,该建议已被采纳并在征求意见稿中予以修正。

3)建议在“附录A以及附录B的标题表述不准”,该建议已被采纳并在征求意见稿中予以修正。

4)建议在“附录B1.2.21.2.3指标内容重复”,该建议已被采纳并在征求意见稿中予以修正。

5)建议在“针对3.3满意率,本标准标题为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规范,理应评价服务的满意度而非事物的满意率”该建议已被采纳并在征求意见稿中予以修正。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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