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湖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湖北藕汤》意见的函
关于公开征求湖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湖北藕汤》意见的函
征集内容
根据《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湖北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邮件、征集意见平台等方式反馈意见。
联系人:田利钺 联系电话:18062511665
电子邮箱:381392938@qq.com
附件:1、《湖北藕汤》(征求意见稿)
2、《湖北藕汤》编制说明
3、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下载
征集结果
结果反馈时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湖北藕汤》于2019年10月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立项,该标准于2020-2022年完成研制,省标委会秘书处按程序完成专家现场调研、标准论证等程序,对论证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标准名称、完善术语和定义、完善产品分类、按要求明确食品安全指标、指明产品类别属性等问题,研制单位已按要求修改:一、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湖北藕汤”;二、完善后的术语和定义为“湖北藕汤是指以新鲜莲藕、鲜(冻)猪排骨和(或)猪大骨等熬制的猪骨汤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鲜(冻)猪排骨,配以其他原辅料,经预处理、熟制、灌装、杀菌或速冻等制成的预包装产品。”;三、完善后的产品分类为:“藕汤”和“排骨藕汤”;四、食品添加剂限量要求根据GB 2760和产品实际类别列出为“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应符合GB 2760中对蔬菜罐头的规定,经速冻生产的产品应符合GB 2760中对其他加工蔬菜的规定。”;五、在编制说明中指明了产品的类别属性,明确从属于罐头和速冻食品两个产品类别。上述问题已完善修改,并报专家组长同意。
2023年9月19日,该标准提交湖北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10月9-11月10日,该标准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拟对该标准批准发布。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