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纳入
国家免疫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疾控发〔2026〕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疾控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局、经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
为切实降低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致宫颈癌等疾病负担,充分发挥HPV疫苗重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药监局、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将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有关工作事宜的通知》(国疾控综卫免发〔2025〕16号),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在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上,将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为201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的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2剂次双价HPV疫苗(间隔6个月)。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免疫规划制度是预防、控制传染病,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将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门协作,按照职责推进疫苗安全、有序接种,确保顺利完成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目标。
二、强化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
各地疾控、卫生健康、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药监、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联动配合,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疾控部门负责做好统筹协调,指导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规范做好技术培训、疫苗管理和接种实施,落实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和调查处置要求;会同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目标人群摸底、疫苗需求统计及宣传动员。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和督促辖区学校配合做好在校适龄学生的宣传动员、HPV疫苗接种实施。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医疗保障,加强对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配合协调疫苗生产企业保障疫苗生产供应。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经费保障。药监部门负责依法对HPV疫苗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负责在参与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县(市、区)创建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将HPV疫苗接种覆盖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推动落实。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加强疫苗供应管理,提供规范、优质的接种服务,定期查找漏种人群,全力提高接种率。学校负责做好适龄女生摸排工作,发放《致湖北省适龄女生家长(监护人)的一封信》(附件1),及时上报摸底数据,配合接种单位合理安排集中接种,同时将HPV疫苗纳入预防接种证和入学查验内容,发现未接种的适龄对象后向接种单位报告,督促引导未种对象及时完成补种。
三、实行项目管理,确保有序推进
各级疾控部门要会同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结合目标人群摸底情况合理设置HPV疫苗接种点,采取分时段错峰预约、开设HPV疫苗接种专场等形式,提供更加便捷可及的接种服务,科学制定接种计划,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各县级疾控机构要以学校为单位,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逐个推进。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加强管理,统筹做好HPV免疫规划疫苗及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衔接好省民生项目,建立精细疫苗台账,对国家免疫规划、省民生项目、非免疫规划的HPV疫苗实行分类专账管理、分开核算统计,及时准确做好接种数据统计工作。
四、广泛宣传教育,营造积极氛围
各级疾控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教育、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等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页、公众号、手机短信、入校宣讲、健康课堂、致家长信等方式,强化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广泛动员适龄女生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引导主动接种疫苗,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省疾控局制作了宣传口径供相关部门和机构参考(附件2),内容包括国家免疫规划制度、HPV感染疾病危害、接种疫苗的保护作用和目标人群HPV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各地要密切关注辖区目标人群接种HPV疫苗的进展,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群众支持和参与预防接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调研指导,筑牢安全底线
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确定“为满13周岁女孩免费提供国家免疫规划HPV疫苗接种服务”作为2026年全系统为民服务十件实事之一。各级疾控部门要对辖区国家免疫规划HPV疫苗接种情况定期开展调研,督促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严格落实《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技术方案》要求,规范做好HPV疫苗使用管理及预防接种操作、记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等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操作流程,严防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守牢预防接种安全底线。
附件:1.致湖北省适龄女生家长(监护人)的一封信
2.湖北省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宣传口径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0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