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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社会支持体系

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社会支持体系

2017-03-09 10:33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要不要二孩”成为不少一孩父母纠结的事情,“生不起、养不起”是他们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少委员对此纷纷建言献策。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云彦,他表示,要解决群众生育顾虑,需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社会支持体系。

  杨云彦认为,经济社会发展使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变化,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如高龄产妇风险、养育成本走高、托幼服务资源短缺、女性职业发展压力等,也增加了生育的压力。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完善社会支持和利益引导机制,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有针对性地解决养育子女的后顾之忧,推动全面两孩政策更好地释放改革红利。

  杨云彦建议,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把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和需求“双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兼职委员、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教育部门在入学入托降费、卫生计生部门在优生优育支持、人社部门在社会保障、工会和妇联组织在妇女权益保护、发改和财政部门在项目和经费支持等方面制定出台有利于群众按政策生育的政策体系。

  二是围绕抚养子女的全周期,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补齐短板。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孕前、孕中、分娩、产后和儿童保健服务的整合和扩展。医保基金要将基本生育服务项目纳入报销范围。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探索分级建档制度,着力缓解妇幼健康服务资源结构性短缺的矛盾,有效解决“一床难求”等问题。强化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加快产科医师、助产士人才培养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深化医改政策,优先解决少儿看病就医成本偏高的问题。发改和教育部门要出台政策和规范,鼓励社会兴办托幼机构,加大儿童照护、学前教育服务的供给,满足新增服务需求。要系统性解决教育资源的均衡供给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各类教育成本。要适时修改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综合生育二孩家庭的收入和支出状况来制定差别化税率,根据二孩家庭支出,特别是扶养老人、子女的支出情况,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

  三是切实保障妇女权益,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健全和完善计生奖励假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奖励假津贴待遇落实的渠道,争取将其纳入生育保险,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活水平,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同时,各地应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对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的调研督导。

  此外,杨云彦指出,在深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过程中,还要注重加强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倡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鼓励夫妻共同分担育儿责任。卫生计生部门要依托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宣传项目,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宣传阵地及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生育子女的公共服务政策和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养育观念,摒弃重男轻女、借婚姻索要彩礼等婚嫁、养育陋习。同时,加强政策实施评估。根据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掌握生育水平变动趋势,跟踪评估、研判政策实施成效,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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