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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三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三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2-06 14:11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委直属事业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各直管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万”活动的重要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在全省开展第五轮“三万”活动的通知》(鄂办文〔2015〕1号)精神,现将《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三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三万”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2015年在全省开展以“夯实三农基础,改善农村民生,实现客运到村,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根据鄂办文〔2015〕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特制定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三万”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广大干部深入农村基层,宣传政策、兴办实事、服务群众、为民解忧,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巩固前四轮“三万”活动成果,切实落实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在全省开展第五轮“三万”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业基础,改善农村民生,建设美丽乡村,为建设农业强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转变作风、增进感情

以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群众感情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群众观点,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满意。

(二)坚持全面覆盖、普遍受益

广泛动员各驻点单位干部积极参与,使活动覆盖驻点村组,让农民群众普遍受益。

(三)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村村通客车为重点,结合省卫生计生委机构职能,选择几件力所能及的实事,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取得实效。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驻点村情况和群众要求,切实可行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五)坚持整合资源、统筹使用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强资源整合,广泛筹措资金。在不改变有关涉农和扶贫项目资金渠道、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以获得最大效益。

三、主要任务与工作重点

此次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宣传政策、增进感情、兴办实事、服务群众。紧紧围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进各级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这个中心,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即与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紧密结合,与加快推进绿满荆楚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紧密结合,与开展“精准扶贫”、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紧密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

(一)宣传政策

深入农户,走进田头,召开群众大会、座谈会,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2015年关于“三农”工作的文件,宣传实现“中国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宣传深化农村改革特别是抓好农村产权登记、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等有关政策,宣传中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大政方针,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使工作组成为党的方针政策的宣讲队、工作队。同时,通过宣传政策,教育农民、引导农民、组织农民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广泛参与到农村公路客运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中来。

(二)增进感情

充分利用春节和春耕时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大好时机,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卫生、送服务、送温暖”等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与农民群众增进互信、增进感情。

(三)兴办实事

以竹山县宝丰镇驻点村为主体,按照“1+X”的模式,在完成“村村通客车”规定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工作队深入驻点村围绕巩固前四轮“三万”活动成果,因地制宜选择1~2个具体项目兴办实事。

1.努力实现“村村通客车”。以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为目标,结合竹山县交通整体规划,大力推进行政村“通客车”工程。对驻点村已经修通但不具备通客车条件的村级公路,实施维修断桥断路、危桥危路、路肩培土、路基加宽、增设错车台、完善安保设施等工程,为“村村通客车”提供良好的公路通行条件。修建或整修招呼站、候车亭,树立乘车信息牌。结合当地实际,协助县、乡、村建立合适的农村客运经营模式和运营机制,确保农村客运稳定运行。

2.巩固前四轮“三万”活动成果。一是加强农村网格化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没有完成网格化建设的驻点村,要继续抓好网格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光纤网络进村入户的力度,力争实现驻点村光纤网络全覆盖。已经通光纤或宽带的驻点村,要加快推进集党务、政务、法务、商务、农务、医务等“多务合一”的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塘堰整治清淤,疏挖塘堰任务比较重的村,进一步开展疏挖当家塘工作。三是开展驻点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驻点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体系,健全完善驻点村保洁机制。四是推进绿满荆楚行动。开展村级公共绿地建设、路旁植树,对村庄进行绿化美化。

3.办好其他实事好事。结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有关直属单位职能,根据驻点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水质检测、卫生防疫、疾病防控、改水改厕、送医送药、生育关怀、健康宣传教育与管理、卫生计生基础设施与人才培养等项目建设和公益活动,切实提升驻点村农民群众健康生活水平和质量。

(四)服务群众

加强和完善驻点村公共服务,不断改进农村社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内容尽可能地纳入驻点村公共服务范围,为农民群众开展各种贴身贴心的服务。

四、资金筹措方法

采取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共建的办法,广泛筹措资金。省卫生计生委及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省疾控中心、省直机关医院各筹措不少于10万元用于竹山县宝丰镇4个村的“三万”工作。

五、工作队组派方式

根据省委、省政府组派工作队的有关要求,省卫生计生委选派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工作热情高、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组建委“三万”活动工作队,特别是鼓励年轻干部积极主动到艰苦的工作环境中去锻炼成长。工作队由12人组成,其中委机关(直管单位)干部6名,委直属单位干部6名。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省疾控中心、省直机关医院各成立一个工作队。

六、活动具体安排

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三万”活动从1月中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组织筹备阶段(1月中旬至1月底)

1月20日前,省卫生计生委成立“三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队,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省卫生计生委“三万”活动工作,培训工作队员。1月25日前,省卫生计生委“三万”活动工作队由领队带领进驻竹山县宝丰镇4个村。

(二)宣传政策阶段(1月底至2月中旬)

1、在驻点村组现场进一步培训工作队员,使工作队干部深刻领会和掌握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尽快熟悉农村政策,知晓新一轮“三万”活动的工作任务及要求。

2、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走访群众活动。深入村组和农户,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宣传党的政策,组织发动群众。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以及生活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制定办实事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选好办实事的主要内容和项目,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兴办实事阶段(2月下旬至5月15日)

在确定办实事内容和计划的基础上,分步骤开展办实事活动。

(四)总结评议阶段(5月15日至5月底)

在省“三万”活动办公室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总结评议,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做好“三万”活动迎检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本轮“三万”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成立省卫生计生委“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杨有旺同志、委主任杨云彦同志任组长,其他委领导任副组长,副主任阮力艰同志兼任领队,委机关相关处室、直管单位和委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二)健全工作机构

省卫生计生委“三万”活动领导小组下设4个组:即综合协调组,设在委人事处,负责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新闻宣传组,设在委宣传处,负责新闻宣传和媒体联络工作;资金项目组,设在委财务处,负责项目资金和队员工作经费筹措等事项;后勤保障组,设在委后勤中心,负责队员生活物资和车辆保障等事项。

(三)加强舆论宣传

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省卫生计生委“三万”活动的关注,通过主流媒体以及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湖北卫生计生》杂志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省卫生计生委“三万”活动工作。及时向省、市、县“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全面反映省卫生计生委“三万”活动进展情况、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等。

(四)严肃工作纪律

工作队到基层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注意言行举止,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体察民情,珍惜民力,轻车简从,不得扰民,对基层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做到“六不准”。工作队干部在基层工作期间,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工作队干部一律吃住在基层,吃住费用参照2011年开展“三万”活动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相关差旅费由各派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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