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有关技术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法规发〔2021〕1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第二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湖北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要求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以下要求:
1.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技术服务岗位日常工作;
2.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与技术服务岗位相适应的能力。
(二)倡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从事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人员参加能力考试,原则上县级不少于2人,市(州)级不少于5人。
二、考试内容与方式
设置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评价、核技术工业应用检测与评价,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个人剂量监测等5个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参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大纲》等。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每人可报名参加1—2个专业方向的考试。
三、考试时间
2023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四、报名资料与流程
(一)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湖北省2023年第二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1);
2.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明(拟申报资质的机构出具情况说明);
3.工作证明(附件2);
4.本人身份证;
5.本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各机构和考生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须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www.hbwsrc.cn)进行网上预报名,通过省级资格审核方为报名成功(具体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能力考试自愿报名参加,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能力考试成绩有效期与所在机构资质有效期同步。在对机构资质认可时,查验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试成绩,不再现场组织综合能力书面考核。
(三)从2024年起,我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四)请各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迅速通知辖区内有关单位,并组织好报名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熊国平
联系电话:027-87750329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发展中心 易碧
联系电话:027-87238709,87238610
附件:1. 湖北省2023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试报名表
2. 工作证明
3. 报名流程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