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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指导意见 健全完善省直单位(部门) 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我省出台指导意见 健全完善省直单位(部门) 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2022-04-25 09:38 湖北日报

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完善省直单位(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省直单位(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水平,确保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上下贯通、横向联动、运行高效、规范有序。

指导意见明确,省直单位(部门)法治建设主要职责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推进本单位(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年度述法制度,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完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各协调小组、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承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协调小组牵头工作的单位要发挥本领域法治建设主导作用等。

承担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包括拟定本单位(部门)实施方案、工作举措,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促进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本单位(部门)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和日常督促检查以及提醒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落实《湖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示范文本)》等。

指导意见指出,各单位(部门)应建立组织领导、工作报告、协调推动、调查研究、请示报告、日常联络、督察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部门)应根据本单位(部门)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的职能定位,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省直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加强与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协调配合,统筹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任务落实。(记者曾雅青、通讯员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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