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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111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111场

2020-06-18 09:47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0-06-17

    嘉宾: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辉文;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李顺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姚尧。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今天,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111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出台的《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加快转型的若干措施》相关情况。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辉文先生;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李顺清先生;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姚尧先生。

首先,向大家通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截至2020年6月16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8135例,其中武汉市50340例,其他市州17795例。

2020年6月16日0时-24时,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无境外输入病例。全省已连续29日无新增确诊病例,全省除武汉市以外的地区已连续104日无新增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6月16日24时,全省现有确诊病例0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全省累计病亡4512例,累计治愈出院63623例。

2020年6月16日0时-24时,全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转确诊0例,解除隔离0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例。

通报完毕!

下面,请李顺清先生介绍我省出台的《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加快转型的若干措施》相关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李顺清: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对我省“三农”工作特别是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农业龙头企业)的关注和支持。

5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加快转型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0〕2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下面,我从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两个方面,对《若干措施》作简要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主体,既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也是农村新型生产关系地集中体现,在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引领乡村产业升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农业龙头企业为疫情防控特别是农产品保价稳供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因疫情影响,农业龙头企业也面临着重重困难。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我们坚持一手抓复工复产渡难关,一手抓转型补短板,努力化危为机,力争使龙头企业活得更好,积极研究出台支持政策。经过多方调研和多轮征求意见,经省政府研究同意,《若干措施》于5月14日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围绕做好“三农”领域的“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更大力度保农业市场主体,以转型发展对冲疫情影响。《若干措施》安排部署了5个方面、15项具体措施。

一是围绕保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围绕让农业龙头企业活下来、活得更好,提出三个方面的措施:在复工复产方面,开展领导干部走访服务农业龙头企业活动,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复工复产和达产达效。在转型升级方面,适应疫情催生的新业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在做大做强方面,抢抓疫后产业布局加速调整的窗口机遇,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兼并重组。重点推进32个规模生猪养殖企业改扩建项目。组建湖北省农垦集团。

二是加快发展优势农业产业集群。围绕加快完善农产品加工业供应链和产业链,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重点提出四个方面的措施:在重点产业方面,聚焦稻米、生猪、食用油、小麦、淡水鱼、小龙虾、蔬菜、茶叶、柑橘、食用菌、中药材、鸡鸭及蛋制品等12个优势产业,围绕专家团队、产业规划、龙头带动等十大要素,全地域、全产业链、全环节建设优势产业集群。在产业平台建设方面,每年统筹4亿元资金,5年累计不低于20亿元,重点围绕12个优势产业集群,支持建设农产品加工强县、农业产业强镇、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农产品加工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平台。支持各地在额度内申请债券资金,用于现代农业“三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组织体系方面,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创建100个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联合体中牵头的农业龙头企业项目建设给予支持。在要素保障方面,省级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县乡级安排不少于10%的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落实好农业龙头企业用电优惠政策。

三是打造优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围绕提升湖北农产品品牌形象,重点提出两个方面的措施,在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方面,讲好湖北抗疫故事,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湖北农产品,消除因疫情带来的对我省农产品影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加快农业龙头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设和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力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四是增强科技创新动力。围绕增强科技创新第一动力,重点提出三个方面的措施:在科技研发方面,聚焦我省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尽快把我省的种植、养殖优势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在先进装备方面,对农业龙头企业技改项目予以支持,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工艺技术和生产加工设备。在人才队伍方面,对农业龙头企业急需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等领军人才,在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中给予倾斜支持。

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为了让财政金融支持更精准,重点提出三个方面措施:在信贷支持方面,加大疫情防控专项贷款政策的对接力度,将更多农业龙头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加强对银行机构服务“三农”情况的分析评估,强化对涉农信贷的正向激励。在融资担保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完善“政银担合作”模式,提高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统筹3亿元财政资金,对以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的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

省农业农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加强协调,抓紧、抓细、抓实包括《若干措施》在内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切实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获得感,让农业龙头企业“活下来、留得住、发展好”。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请媒体开始提问,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中国日报记者: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对农业企业生存发展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请问湖北省财政厅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纾困解难?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辉文: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疫情发生后,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面临资金短缺、产品销售不畅、原料供应不足等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打好政策组合拳,助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转型升级。

一是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平台建设。省财政每年统筹资金4亿元左右,5年累计不低于20亿元,重点支持稻米、生猪、茶叶等12个优势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建设20个农产品加工强县,100个农业产业示范园、农产品加工园、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和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内,支持各地申请债券资金,用于现代农业“三园”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统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创建100个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联合体中牵头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产加销、农民增收和扶贫帮困的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三是积极支持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建设。统筹资金1亿元以上,在央视等媒体持续宣传“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力争打造20个在全国有知名度的区域公用农产品品牌。

四是积极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省财政统筹资金1.8亿元,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实施攻关突破。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项目安排上,对农业龙头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政策的农业龙头企业技改项目予以支持,对农业龙头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等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五是积极支持农业企业承接涉农项目。省财政继续筹措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补短板”农业项目建设,欢迎企业家和农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湖北农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为缓解农业企业“融资贵”问题,省财政统筹中央适度规模经营资金、财政涉农资金、普惠金融专项等相关资金3亿元,对以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的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一是对全省收储规模300吨以上的小龙虾加工保鲜收储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财政贴息支持,贴息率为银行基准利率的50%,贴息期限3个月。经企业申报、县市初审、省级审核,拟对23家水产企业的9.7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财政贴息。二是对全省1.2万家规模猪场的生产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提供财政贴息,将享受贴息政策的规模猪场条件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贴息期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三是对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支持,贴息率为银行基础利率的50%,贴息期限为1年。目前,省财政厅正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申报指南》,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大力度坚决落实帮助农业企业复工复产、纾困解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为广大农业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谢谢!

湖北日报记者:如何通过加大金融支持,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姚尧:

湖北是农业大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疫后重振,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是落实“六稳”“六保”的重要工作之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确保国家和省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落地。今年以来,为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复工复产,中央研究确定了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加快转型的若干措施》文件,我们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抓住政策机遇窗口期,积极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总部对接,争取更多金融资源,用活用足金融信贷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进一步加强银企对接,明确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增强县域服务功能,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

二是全面展开“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工作。经过前期试点,“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工作已在全省范围全面展开,并取得初步成效。对受到疫情直接冲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纳入入舱企业范围,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已推荐入舱企业1712户,预计资金需求130余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把“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抓手,会同人行、银保监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对入舱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会诊”,制定救助方案,实施贷款贴息、减免利息、延期还款、债务重组、提供过桥资金等纾困救治措施。

三是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实现担保机构、省再担保集团、银行、地方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分担风险。截至今年5月末,全省已有59家市县区政府、23家银行、58家担保公司加入新型担保合作,全省在保项目6098笔、在保余额92.5亿元,实现了市州全覆盖。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财政厅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完善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贴、业务奖补“四补”机制,与人行、银保监加强沟通协调,完善金融信用评价机制,推动和引导银行机构和地方政府积极加入新型担保模式,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和转型升级做好金融服务。

谢谢!

湖北广电垄上频道记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农业、农村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城市和市民,是保供稳价、脱贫攻坚和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省农业农村厅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我省农业龙头企业疫后重振?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李顺清:

非常感谢你的提问!

农业龙头企业是做好“三农”领域“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力支撑和可靠抓手。我们将对标保市场主体,着力帮扶农业龙头企业渡过难关,确保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战略后院,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重点是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精准服务。3月22日,我们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启动了“千名干部联千企”活动,为3639家市(州)级以上龙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一对一服务,取得了较好效果,社会反响强烈,促进了农业龙头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截至6月15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复岗率93.6%,产能恢复率93.3%;市(州)级龙头企业复岗率92.6%,产能恢复率92.4%。下一步,我们将开展好走访服务活动,并通过统筹财政项目资金、加大贴息扶持、争取银行支持等措施,帮助农业龙头企业化解困难问题,当好农业龙头企业的“店小二”。

二是做强基地。围绕农业龙头企业在生产、加工、营销等方面的原料需求,推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经营模式,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推广优良品种、建设优质原料基地,为农业龙头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稳定安全的原料保障。

三是做大产业。产业是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之基,我们将围绕稻米、食用油、淡水鱼、小龙虾等12个优势产业,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厚植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优势,力争3年内12个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

四是做响品牌。前期,在中央指导组和国家有关部委、各级媒体、电商平台以及兄弟省市大力支持下,全方位、多渠道推进我省优质农产品销售,茶叶、香菇和柑橘销售形势好于往年。下一步,我们将用好央视“品牌强国工程”捐赠湖北农产品广告资源,在央视等媒体持续宣传“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通过“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母子品牌的模式,提升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

五是做优智能。此次疫情,催生了不少新需求、新业态和新模式,不少农业龙头企业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开辟了新渠道、实现了新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利用5G、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开展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深度对接,争取建成一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网络销售平台,助力农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

谢谢!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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