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薄弱专科人才队伍建设 赋能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卫生健康系统始终坚持“人才兴卫、人才强卫”战略,把加强人才队伍特别是薄弱专科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期,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委编办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薄弱专科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聚焦病理、护理、儿科、麻醉、精神卫生、感染等6类薄弱专科,紧扣育才、留才、聚才、用才等人才工作链条,深化医教协同、人事编制、职称晋升、薪酬待遇等关键改革,着力提升薄弱专科人才数量、素质和能力,为全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一、“育”才提质效,着力构建人才培育新格局
针对薄弱专科人才短板,坚持广开门路,多措并举,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育才环境。
一是坚持高质量育才。发挥高等医学院校育才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落实以需定招。扩大省属院校薄弱专科专业本科、专业研究生(硕士、博士)招生规模。支持各类高校创建国家重点学科、省重点学科、一级建设学科,增强薄弱专科高水平人才供给。
二是坚持多渠道育才。将薄弱专科人才培养纳入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规划。遴选确定一批“湖北省急需紧缺和薄弱专科人才实践教学基地”重点院校,建设认证一批“湖北省薄弱专科人才实践教学基地”。实施基层订单定向免费薄弱专科人才培养项目,提升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薄弱专科人才队伍能力。制定薄弱专科继续医学教育指南,提升薄弱专科继续医学教育针对性、有效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在职在岗薄弱专科医务人员能力水平。
三是坚持针对性育才。每三年对全省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薄弱专科专业医师和技师开展全覆盖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专科医师参加有关薄弱专科特别是儿科、精神、麻醉等医师转岗培训。
二、“留”才用实招,着力强化诚心留才新举措
坚持待遇留人、事业留才等同向发力,真心实意解决人才关注的“关键事”。
一是确保编制能落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逐步动态增加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数量。要求各地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摸清空编情况,用好空余编制,重点向薄弱专科和优秀技术人才倾斜。
二是确保待遇有保障。落实“两个允许”,加大药耗集采力度,及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向薄弱专科倾斜,每年可选取10项左右涉薄弱专科的项目进行专项调整,拓宽薪酬来源渠道。完善内部分配办法,符合条件的可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薄弱专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落实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医保结余资金重点向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倾斜。努力使综合性医院薄弱专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
三是确保晋升有空间。结合各地实际适当调整医疗机构薄弱专科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比例,对作出突出贡献、符合条件的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在岗位晋升时优先考虑。对长期在临床一线和艰苦岗位工作的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优先推荐。优化薄弱专科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标准,突出工作实绩评价。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薄弱专科远程医疗活动,视同下基层帮扶,与职称晋升挂钩。
三、“聚”才重精准,着力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
聚焦推动薄弱专科高质量发展,创新多渠道高水平薄弱专科人才引才聚才模式。
一是优政策聚才。各地建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对急需引进的紧缺和薄弱专科高水平人才给予政策倾斜,吸引和稳定高水平人才。省“楚天英才计划”医疗卫生人才、省医学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大人才工程向薄弱专科倾斜,加大遴选培养力度。
二是优环境聚才。支持更多薄弱专科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高层次专家评选。支持高水平公立医院、医学院校、科研院所、高等级实验室引进一批病理学、儿科学等薄弱专科领域高层次和高水平团队。支持薄弱专科领军人才申报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
三是优奖励聚才。鼓励薄弱专科人员开展科研活动,优化薄弱专科领域科研成果分配机制,对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可按转化收益70%以上给予奖励。积极推荐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参加各级各类表彰并落实奖励政策。
四、“用”才抓赋能,着力激发人才发展新活力
坚持以用为本,因地制宜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充分释放人才资源潜能。
一是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赋能。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调整支出结构,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中央、省示范项目为抓手,加大重点学科特别是薄弱专科发展的投入倾斜力度。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更大力度支持薄弱专科建设和薄弱专科人才培养。鼓励社会资本以奖学金、基金等形式支持薄弱专科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完善对口帮扶机制赋能。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以薄弱专科建设为重点,通过专家派驻、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医疗、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带动区域内医疗机构整体提升薄弱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城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每年至少派出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到对口帮扶的县、乡公立医疗机构常驻开展帮扶工作。县及县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有计划安排薄弱专科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科研院所进修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赋能。制定薄弱专科人才队伍建设考核评价方案,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对全省薄弱专科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在分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贴资金时予以应用。建立通报机制,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指标机制,以考核促薄弱专科发展、增薄弱专科人才队伍活力。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以需求为导向,以公立医院为重点,以政策为推手,结合学科发展,完善薄弱专科卫生人才战略布局,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27年底,全省病理科医师总数达到2100人左右;护士总数达到30万人左右,每千人口护士数达到5人左右;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人;麻醉医师总数达到4800人左右;精神科医师达到5.48名/10万人;感染性疾病科医师总数达到1300人左右。(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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