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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展综合监管促医疗行为规范

2021-09-17 10:20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武汉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创新拓展医疗机构“四全”综合监管模式,充分体现“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工作要求,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联合医疗保障和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综合巡查。

为此,武汉市卫生健康等部门印发了《2021年全市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双随机”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区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双随机”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组织培训和实施。检查范围涉及依法执业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行为管理、合理用药管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医保资金使用行为、医疗物价执行情况等。

依托医疗机构“四全”综合监管模式,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不仅助力医疗机构“强身健体”,更实现了综合监管的“六个转变”:一是从主要监管公立医疗机构向全行业(包括各类属性的医疗机构)进行转变,扩大了监管的覆盖面。二是从单向监管向综合监管进行转变,将群众关心的医疗质量、诊疗收费、医疗服务等内容纳入监管的范围,使监管的内容更加全面。三是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进行转变。四是从单一监管向协同监管进行转变,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社会监督为主的综合监管模式,加上多部门协同参与,使监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化。五是从单维化能力结构向多维化能力结构进行转变,实现了人员和机构能力水平素质的提升。六是从分散式、碎片化的监管向整体式、集约化的监管进行转变,实现了一支队伍进一次门完成所有监督事项的目标,进一步改善了武汉市经济发展软环境。

截至目前,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联合医疗保障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对155家医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加大抽查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诊疗行为不规范、医疗收费不合理、便民服务措施不够完善、公共设施不齐全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立即整改,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武汉市各级部门将及时总结并通报检查情况,建立完备的结果运用和信用机制,推行行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记分等监管结果多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实施联合奖惩。此外,有关部门还会将监管结果运用到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绩效考核,以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晋升等过程中,为医疗卫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监督环境,为百姓享受优质医疗服务保驾护航。

撰    稿:刘军

责任编辑:谢彩霞

供稿单位:武汉市卫生计生执法督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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