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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夷陵区“六措施”提升新农合惠民功效

宜昌:夷陵区“六措施”提升新农合惠民功效

2015-09-24 00:00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5年,夷陵区紧紧围绕“医疗保障惠民”这条主线,以履职尽责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补偿政策,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和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惠民功效有效提升。

一是适时调整补偿方案。根据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全省新农合工作要点》、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2015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等精神,以确保全区参合农民受益程度为目标,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至470元,农民个人缴纳90元,各级财政补助380元。门诊报销年封顶线从260元提高到280元,外出务工人员门诊报销年封顶线从140元提高到160元,每个参合农民年度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一、二、三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继续按95%60%-80%55%-65%45%-60%比例报销。

二是进一步扩充药品目录。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目录(2014年版)》等精神,经过反复调研,将《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目录(2014年版)》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区乡(镇)、村两级药品及剂型增加到981种,区级增到1147种,省市级增加到1195种,有效减轻了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

三是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各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实施门诊费用总额预付“超支自负,结余留用”;乡镇卫生院开展按床日付费为主,按病种付费为辅的住院支付方式改革;区级开展按项目和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2015年单病种增加至170种),有效利用卫生资源,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参合人员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是持续简化转诊报销程序。推行电子网上转诊,避免患者为转诊来回奔波;继续简化患者报销程序,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结算“一站式”服务,新农合大病保险于81日在区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障一并即时结报,极大方便了参合农民。

五是加大贫困户扶持力度。由民政部门出资为五保、特困、优抚等贫困对象购买新农合;对贫困户提高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二十二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取消药品目录限制,免除起付线,对白内障患者实行免费治疗。2015年,97名重大疾病患者享受新农合补偿近141万元;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414例,享受新农合补偿43万元。

六是健全新农合监管机制。创新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督查机制,分别成立市、区、乡级审核督查小组,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处方、挂床、外伤等需要重点关注,对有投诉、举报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纳入年终考核范畴。同时,拓展社会监督覆盖面,通过公开新农合服务电话、实行报销公示制度、设置新农合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新农合工作透明高效,防范弄虚作假和骗保套保等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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