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无障碍 政务新媒体 网站支持IPV6 繁体|登录|注册

【中国人口报】因地制宜 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2024-09-11 15:24 中国人口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命名2021—2023年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显示,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卫生健康局、宜昌市秭归县卫生健康局、荆门市沙洋县卫生健康局、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等获评“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本版推出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期为其他地方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参考。

十堰市房县 着力构建生育友好环境  

房县卫生健康局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及时出台鼓励生育相关政策,共同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环境。  

坚持高位推动。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出台《房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生育的六条意见》,每个乡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把人口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的年终绩效考核。  

坚持统筹谋划。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实现全县住院分娩、预防接种、医疗保险、公安入户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  

实行生育奖励政策。在县卫生健康局设立生育奖励资金账户(预存1500万元),对房县户籍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2000元、1万元奖励。对房县户籍生育三孩的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截至目前,全县共向1074个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发放生育奖励金904.6万元。  

以“安居”促“乐育”。对房县户籍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县城或集镇购买商品住房,分别奖励25平方米、50平方米。截至目前,全县已为880名符合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待遇的生育家庭子女发放购房券。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对按政策生育的妇女,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享受5个半月、7个月、8个月产假,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对已备案的社会普惠性托育机构,一次性给予5万元运营补贴;每建成一所乡镇托育服务中心、村级托育服务所,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民营资本建设托位数达20个以上的托育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  

强化家庭保障措施。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促进职业女性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生育二孩、三孩的女职工,符合职称评审、岗位晋升和等级晋升基本条件的,可不占岗位职数直接评定。

宜昌市秭归县 强基固本 生育友好惠民生  

近年来,秭归县卫生健康局围绕“婚、孕、育、助”全过程,在生育友好氛围营造、群众生育意愿提升等方面走出了独具秭归特色的新时代人口工作路径。  

聚焦组织保障,强化顶层设计。县委、县政府出台优化生育政策实施方案及配套支持政策文件,将优化生育政策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县长亲自挂帅、29个部门合力推进。成立全县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托育服务联席会议。稳定充实基层人口工作队伍,各乡镇至少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每村配备妇女计生委员和组级信息员。  

聚焦育儿难题,优化生育支持。对合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贴金和幼儿保教费补助,最高额度可拿2.6万元;出台二孩、三孩家庭住房保障奖补政策,每套最高可补助20平方米。支持托育机构发展,全面执行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对托幼一体化机构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免费开展育婴师、月嫂等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企业建设涵盖儿童游乐场、爱心驿站、母婴室的多功能“职工之家”,在人口密集场所开设托管班,有效缓解育儿难题。  

聚焦母婴安全,织密服务网络。夯实县、乡、村三级母婴安全保障网络,全面掌握育龄妇女婚、孕、育、流动等基础信息。针对全县高危孕产妇,实行分级分层管理。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设立医疗次中心急救站,形成“1小时急救圈”。  

聚焦基层基础,夯实工作根基。采取集中培训、分片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强化乡村两级计生专干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坚持一年一次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入户核查,强化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荆门市沙洋县 优化配套设施 助力人口均衡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筑牢人口保障体系。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对人口发展形势、人口结构、适龄婚育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采用“县聘镇用”模式,每个乡镇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口工作人员。每年投入20万元用于村级人口信息化建设,保证基层有人干事、有钱办事。2023年,县财政安排资金1500万元用于人口发展专项工作,各项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做到半年一申报、半年一兑付。  

出台配套措施,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在县内常住的孕妇提供价值1192元的免费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在县内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按照一、二、三孩次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为女方年满35周岁无孩家庭发放1万至3万元辅助生育补助。为三孩家庭发放500元/月的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为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婴幼儿,每年发放600元入托补贴。为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幼儿,每学期减免10%幼儿园保育费。为在荆门市中心城区购房的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发放购房补贴2万元、4万元。对在县域内购房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平方米分别补贴100元、200元,保障性住房价格再优惠20%。各项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实施1年来已惠及3860人次,发放补贴资金225万余元。  

聚焦幼有所托,健全托育服务体系。全县所有托育服务机构均设立卫生保健室,配备专兼职保健员。依托县妇幼保健院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每年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巡查指导和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为备案托育机构发放一次性1万至3万元建设补贴,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按照每个托位600元/年的标准发放托位补贴,为省、市示范机构按照机构面积发放5万至15万元建设补贴,累计发放各类补贴资金60余万元。截至2023年底,全县共有托育机构38家,可提供托位数1425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3.67个。

咸宁市咸安区 有保障有创新 降低“三育”成本  

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将人口和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推动生育支持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工作落实落地。  

创新便民服务,提升优生优育水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下沉村(居)。实施就近办、掌上办、委托办、承诺办等“四办”模式,方便群众一次办结。全区2023年全年办理生育登记4631人。通过优化流程和信息共享,将新生儿出生事项办理“多部门多流程”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建立风险防控屏障,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健全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全面实施妇幼健康促进项目。  

发展普惠托育,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三育”成本。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补助、政府补贴、示范机构“以奖代补”等方式,建成44家托育机构,可提供托位3992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6.3个。将生育二孩、三孩产假延长至6个月;免费开展孕期保健服务、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对二孩、三孩家庭发放分娩补贴和入托补贴各500元,减免10%入园保教费;对其购房分别补贴5000元、1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执行等。2023年,全区共投入资金653.8万元落实各项生育支持政策。  

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市、区计生协联合市、区妇幼保健院进社区开展集中宣传和义诊活动。(通讯员/疏礼巍 常斌 龚晓红 阳星星 丁雅琪 本报记者/严少卫 特约记者/萧济康 整理报道)

(来源:《中国人口报》2024年9月4日头版头条)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