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启用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
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决定2023年4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表示形式由“1位字母+9位数字”变更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相应区域的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新增的“条形码”更方便出生医学证明编码的读取,实现智能管理。
为保障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按时启用,省卫生健康委及时对启用新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方式解答相关疑问,明确专人负责新版证件的申领和旧版证件的收集销毁工作,在“湖北省妇幼健康智慧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新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间,有效防止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延期使用。
目前,新版证件已发放至全省所有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 第七版)将在4月1日全面启用。(陈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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